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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规定(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1)

@中国新闻网 4月26日消息,25日,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在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经济分论坛上表示,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具有法偿性,我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具备接受条件的情况下都不得拒收。

数字人民币在设计上针对不同用户群体提出解决方案。如,整合健康码及余额显示可视芯片老人卡,投入碰一碰或者是二维码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安全的数字人民币支付体验以及社交出行便利,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

(原标题《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数字人民币》)

编辑 董雯静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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