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文/董元奔
我们经常会接触到下面这些概念:文化、文学、文艺、艺术、文化理论、文艺理论、文学理论、艺术理论、美学、艺术学等等。我感觉,我们文艺界在使用这些概念时经常没有慎重予以界定,更不用说社会上到处都是冠以“文化”名头的机构和店铺。
先从文化说起。普通高等教育有一本湖南师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叫做《中国文化概论》,内容涉及历史、文学、建筑、书法、美术。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约千万字的大型图书——《中国文化经典要义全书》,其分类包括哲学、文学、历史、文字学、宗教。还有一本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的简明本的《文化鉴赏大全》,涉及项目比较多,包括:服饰、菜肴、茶、酒、建筑、舟车、景观、民俗、工艺、园林等,看似大全,却没有把作为主体文化的哲学、文学和历史学放进去。而在我们当代的社会生活中,“文化”的概念早已渗透进各个方面了,除了上文所列到的,大的文化项目还有: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地理学、化学、心理学、天文学、计算机学、医学、药物学、生态学、金融学、会计学、武术学、体育学、烹饪学、人际学、管理学、雕刻学、广告学、出版学、周易学、地名学、美容学、规划学、环境学,等等,小方面如:螃蟹文化、油条文化、指甲文化、名人文化、大鼓文化、养鱼文化、钓鱼文化、咖啡文化、插花文化、浇花文化、洗浴文化、洗脚文化、储酒文化、品酒文化,等等。
再从文艺理论说开。文艺,文化和艺术?文学和艺术?我们的高等教育教材通常把文艺理论等同于文学理论,也就是说,文艺就是文学。而我们还专门有艺术理论,则是指书法、绘画、音乐等方面的理论。那么既然专门有艺术理论这个理论类别,又何必要用文艺理论指代文学理论呢?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美学》是这样对“美学”定义的——美学是一门以艺术为研究核心并通过艺术研究人类的审美经验和审美感受的科学。实际上,我们知道,美学更多的是以文学为研究核心,这样一来,不仅文学与艺术的概念被混淆了,而且,美学和文学理论、文艺理论的概念也被混淆了。
出现这些概念使用混淆的现象,主要原因有:第一,近现代中国社会变迁巨大,从鸦片战争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西方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一直在中国文化界碰撞、交融,时间漫长,不同的学者使用的名词会有不同,翻译也带来一些模糊。第二,在没有网络的时代,理论著作者在写作时未必能查遍国内外资料,往往会生造概念,加之互相不能比照和有意识的寻求统一,从而造成一些文化及相关类别概念的模糊,当然这也是文艺争鸣的结果,是社会生活越来越精致的表现。
改变这些概念使用混淆的现象,不是容易的事,不过,我觉得最起码如下几个大的方面还是容易规范的:
第一,文化概念的外延如今已经扩大到无所不包的地步,应该用新的名词来取代当代意义的“文化”一词,还文化以本来的侠义面目。
第二,取消文艺理论的概念,把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作为两个独立的概念。
第三,美学的研究内容应该是以文学和艺术为核心并以此研究审美意识和审美经验,是文学理论和艺术理论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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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尧)
【作者简介】董元奔,1971年生,江苏宿迁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江苏省知名辅导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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