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项体育运动都有它的规则,而规则中每一个条文的制定都来自于比赛,同时也回馈于比赛。今天我们要来探讨的是规则中既非常熟悉又时而给我们带来困扰的“发球” ——乒乓球比赛中的“特殊一击”
一个回合中可能有若干次的合法还击,但仅仅有合法还击还不能构成一次比赛甚至不能构成一个回合。因此,发球是每一个回合中不可或缺的“特殊一击”。“发球”原则上是主动的,“还击”原则上说是被动的。之所以都加上“原则上”三个字,是因为规则对还击和发球有许多规定,事实上运动员不可能随心所欲,所以被动和主动都不是绝对的;而由于运动员个人的技术水平所限,发球质量不够好也可能在轮到发球时反倒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变得被动。
那么,“发球”具有哪些典型的特性呢? 如果我们清楚的知道发球有哪什么特性,相信更有利于理解和掌握相应规则制定的原因。“发球”具有三个典型的特性:1、突然性 2、隐蔽性3、威胁性。
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发球的三个典型特性与规则之间的关系:先来说说发球的三个特性。首先是发球具有突然性。 如:发球前的静止时间、抛球高度的变化、球的路线、意外的落点和估计不到的发球力量等因素使得发球具有突然性。其次是发球具有隐蔽性。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尽可能隐蔽击球动作、看似完全相同的发球动作,利用不同的力量和旋转方向增加发球的隐蔽性。在这里在给大家介绍一个小插曲:国际乒联规则委员会是如何通过制定相应的规则条文限制运动员发球隐蔽性的呢?相信大家都对世界乒乓球锦标赛有所了解。首届世锦赛于1926年12月在英国伦敦举行。
从1959年的第25届开始改为每两年举办一次,是国际乒乓球联合会主办的一项最高水平的世界乒乓球大赛,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与乒乓球世界杯、奥运会并称为“乒乓球运动的三大赛事”。 1983年在日本东京举办的第37届世锦赛,曾出现诸如:高个子运动员发球时一弯腰、抛球后手臂遮挡球下降路线、发球时背向对方运动员等等情况。在比赛期间,国际乒联规则委员会就如何限制运动员发球隐蔽性问题进行了专门的反复的讨论。后对发球规则增加一条规定:要求球拍在触球的一瞬间,球同球网的距离不能超过发球员身体躯干部分离球网的距离。这一规定完全是为限制发球隐蔽性而制定的。(参见图1)第三是发球具有威胁性。如果没有规则的限制,如:要求发球运动员发球击球后,必须先击中本方比赛台面,否则接发球方可能根本接不到发球,乒乓球比赛将变成“发球”比赛,根本无法正常进行。规则对“发球”的规定和“还击”规定完全不同。(参见图2)发球是要求发球运动员发球击球后,必须先击中本方比赛台面,对方发球或还击后,本方运动员必须击球,使球直接触及对方台区,或触及球网装置后,再触及对方台区。(参见图3、4、5)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下面我们对规则“2.6发球”条文制定的实际意义进行分析。将2011版和2016版规则“2.6发球"修改的内容进行比对,可以更直观的了解规则的改变。
2.6.1 开始发球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本条文解析:发球过程中对“不执拍手”的要求,发球员的不执拍手“手掌张开,保持静止”其目的是什么?为了确定发球员不能以任何方式握住球,以避免运动员在向上抛球时使球旋转。手掌张开了,球保持静止了,限制运动员抛球的时候使球旋转。裁判员或者教练员、运动员纠结“手掌张开”是否是完全伸平?还是可以弯曲?又弯曲多少?在执行规则时,裁判人员的注意力不会放在诸如发球员不执拍手展开时精确的弯曲度这样的细节上,而会注意球是否是随意地,即“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 因为手掌不如手指灵活, 在抛球的瞬间更加不容易使球旋转, 而并非一定要求发球运动员手掌的张开程度。相信“手掌张开”与“任何方式握住球”还是可以明显区分的。也就是说,2.6.1 开始发球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本条文的制定,在于限制运动员发球时使球旋转。
关于2.6.1的不合法发球:给大家看一个图例(参见图6)
图6
2.6.2 随后发球员须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本条文解析 三个要点:“抛球”角度、高度、旋转。角度: 发球员必须几乎垂直地向上抛球。那么几乎垂直意味着什么? 球的上升只能在垂直方向几度的角度范围之内(而不是以前所允许的45度角)。重要的是:并应有足够的高度,使裁判员确信抛球是向上的,不是向旁边或向斜上方的。高度: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手掌后至少上升16厘米。16厘米的上抛高度 -- 球离手一瞬间时,不执拍手手掌的高度与球达到最高点时的平面之间的相对高度。裁判员最常用的参照系“底限是比网稍高”。旋转:发各种各样的旋转球,只能由执拍手通过球拍的击球动作来实现,不允许用不执拍手(即抛球手)来制造球的旋转。
2.6.1、2.6.2条文中规定:“手掌张开”、“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于16厘米”、以及“不得使球旋转”,
其实已很大程度的限制了运动员在抛球的使球旋转以进行不当获利。
请快速判断:以下发球是否为合法发球及违反规则哪一项规定。并请说明理由。
例1:若运动员用手掌将球高高托起,然后向侧撤手。
例2:若运动员在将球托起后,翻手掌倒球。
例3:若运动员没有向上抛球,而是向某个方向有角度的抛球,最常见的是向运动员的身体方向抛球以便于发力。
以上本例发球均属于“发球违例",例1、2为发球高度不够,例3为未“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
根据条文2.6.1和2.6.2中的规定,我们对触球前的规则要求基本有了大致的了解,下一次,我们将对触球时的规则进行解读。
运营人员:龙虎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