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注射激素致命案(上外女学生饮料被)(1)

红星新闻记者|潘俊文 实习记者|周炜皓

实习生|李毅达

编辑|潘莉

6月13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通报上海外国语大学一女生饮料中被他人投放不明物一事的调查结果。

经初步调查,6月12日中午12时许,该校学生尹某某(男,21岁)在学校图书馆内趁该女生离开座位之际,向其咖啡杯中投放异物。该女生喝了一口后,察觉咖啡异样,将剩余咖啡倒掉,并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经医院检查,未发现该女生身体异常。警方随后找到尹某某,其承认在女生咖啡杯中投放了半片牛磺酸泡腾片,该泡腾片系从网上购买。

该事件披露后,有网友指出,在电商平台上,牛磺酸泡腾片被冠以“情人迷”“情人媚”的名称,鼓吹其有催情效果。随后,当事女生发布消息,称“不论他买的药是否有催情效果,他都已经有了这个主观意图”。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事件发酵后的6月13日晚间,多数以低俗色情内容为封面宣传的牛磺酸泡腾片已在多家电商平台被下架。

6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在电商网站查询发现,部分平台目前在售的牛磺酸泡腾片,都为正规厂商生产,宣传词语中强调补充体力、缓解疲劳等功能,未发现明显擦边、性暗示词汇。

就牛磺酸究竟能否“催情”,投放牛磺酸又是否构成犯罪,红星新闻记者分别采访了生物学专家常荣山教授,以及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医学专家:

牛磺酸对人体无害,并没有特别功效

生物学专家常荣山指出,牛磺酸在医学用途中,多以辅助治疗药物存在,比如发热的时候可以缓解症状,还可以运用于结膜炎等眼科方面病毒感染的辅助治疗。

据常荣山介绍,牛磺酸以前自牛黄中提取,是一种非必须氨基酸,不具备兴奋剂等作用,在中成药中较为常见,譬如牛黄清心丸,牛黄解毒片。另外,在红牛等能量饮料中,也会加入牛磺酸成分,“你喝红牛的时候有股药味儿,其实就是牛磺酸的味道”。

常荣山指出,所谓的“牛磺酸催情”的误解,可能是不法商家将牛磺酸缓解疲劳的功用牵强附会之后的结果。常荣山认为,牛磺酸不可能具备“催情”这类功能,牛磺酸是小分子结构药物,不存在具备高级生物学功能的基础。但他同时也指出,在过往的报道案例当中,存在使用精神类药物、麻醉类药物侵害女性的先例,这类非法侵害案例中,致幻剂药物较为常见。

对本次事件中尹某某往女生水杯中投放牛磺酸的行为是否会造成其他危害,常荣山认为,牛磺酸本身不会对身体造成负面影响。另外,他还提到网上售卖的一些“催情饮料”,号称牛磺酸和酒精、咖啡因等成分混合,实际上也并不具备催情效果,“实际上发挥作用的是酒精”。

女子遭注射激素致命案(上外女学生饮料被)(2)

在某电商平台搜索到的牛磺酸泡腾片

法律专家:

具备主观侵害意图,可以构罪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认为,涉事男生主观上对这名女性有实施不法侵害的意图,在客观上也实施了投放药物的行为,即使该药物只是这名男性自以为的催情药。

由于具备主观侵害意图,客观还实施了行为,周兆成律师认为可以构罪。

在这次事件中,该男生所认为的催情药没有效果,该女生也没有喝下,这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而导致犯罪未能得逞,这应该属于强奸罪或者是强制猥亵罪的犯罪未遂。如果这名男性的目的只是想恶作剧,没有侵害的意思,也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的寻衅滋事,也要行政拘留的。

此外,周兆成律师还指出,该男生还可能受到来自学校的处罚,上外的违纪处分规定里面有一条:行政拘留,性质恶劣的,可以开除学籍。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当中牛磺酸泡腾片明明不具有催情的效果,但广告却这样宣传,相关商家也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第八条规定,商家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如果商家这样做了,将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且处以罚款。

另外,对于平台上的销售者和服务者,平台是有监管义务的,如果因为自身监管不严导致出现严重后果,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

周兆成律师提醒,消费者如果通过该网络交易平台购买了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如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等等的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网络平台要求赔偿,“如果网络平台明知销售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那么将与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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