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德金分割定理例题(实数理论的建立)(1)

戴德金提出利用集合分类的方法来定义实数。定义是从有理数出发的,我们仍然用Q表示有理数的集合。把Q分为上下两个不相交的集合,即没有共同元素的集合。比如说分为集合A和集合B,使得A∪B=Q,并且对任意a∈A和b∈B都有a<b,其中A∪B表示集合A的元素和集合B中的元素,称这样的做法为一个划分,记为A|B。这时可能会出现下面三种类型:

1. A中有最大值,B中无最小值

2. A中无最大值,B中有最小值

3. A中无最大值,B中无最小值

类型1和类型2的成立是显然的,比如,A={a;a≤2,a∈Q}和B={b;2<b,b∈Q};类型3是可能的,比如,集合A为平方小于2的所有有理数,集合B为平方大于2的所有有理数,因为√2是无理数,所以√2既不属于集合A也不属于集合B,这样集合A中就无最大值而集合B中无最小值。

为了说明仅有上述三种类型,还必须说明不会出现“A中有最大值,B中有最小值”的情况。如果A中有最大值,B中也有最小值,令它们分别为a和b,则a和b均为有理数,并且由划分定义知a<b。令c=(1/2)(a b),应为a<c<b,所以c既不属于A也不属于B,这是不可能的,因为c是有理数,而A和B包括了所有的有理数。

现在我们约定:类型3的划分定义一个无理数,比如我们刚才得到的√2。实数的定义仍然是“有理数与无理数统称为实数”,于是一个划分A|B就代表了一个实数。

前面我们曾经谈到,数量的本质是多与少,与此对应,数的本质是大与小。那么,如何来判断通过划分定义的实数的大小呢?令两个划分A|B和C|D得到的实数分别为a和c,那么,

a=c等价于A=C

a<c等价于A≠C,且A被C包含

a>c等价于A≠C,且C被A包含

现在,我们证明这样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命题:虽然有理数集合Q被实数集合R包含,但是Q在R中是稠密的。也就是说,对于任意两个实数a和c,如果a≠c,比如说a<c,则必然存在一个有理数r,使得a<r<c。证明如下:由戴德金分割,a<c等价于A被C包含且A≠C,则至少存在一个有理数r∈C但不属于A,因为A和B包含了所有的有理数,于是r∈B。由戴德金分割定义有a<r;再由戴德金分割定义,r∈C意味着r<c,这就证明了命题。

下面我们来讨论实数的连续性,类似对有理数的分割,把R分为上下两个不相交的集合,比如说集合A和集合B,使得A∪B=R并且对任意a∈A和b∈B都有a<b。我们说,现在只能出现下面两种类型:

1. A中有最大值,B中无最小值

2. A中无最大值,B中有最小值

现在我们证明上述类型情况必有一个成立。令A’和B’分别表示被A和B包含的有理数的全体,由A和B的定义有A’∪B’=Q,并且对于任意a∈A’和b∈B’都有a<b。根据戴德金分割,记划分A’|B’产生的实数为γ。因为γ是实数,必然属于A或者B。如果属于A,我们证明γ是A中最大值。用反证法,如果γ不是A中最大值,那么,在A中存在a>γ。由我们刚刚证明了的有理数的稠密性,至少存在一个有理数γ∈A’,使得a>r>γ,这是与戴德金分割矛盾的。用类似的方面可以证明γ属于B的情况。

对于实数的戴德金划分,只能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就意味着实数是连续的。

与基本序列方法一样,戴德金分割对于计算法则也是没有新意的。同样,戴德金分割也有让人困惑不解的地方。戴德金分割在本质上是一种操作,而在数学上所有的操作都必须是有限步的,我们不可能用无限步的操作去阐述一个命题,比如我们曾经讨论过的古希腊的“划圆为方”的问题,总不能制定一个操作规则,然后说只要按照规则操作下去就能得到所需要的结果。这样,任何一个基于有理数的,步骤有限的操作,原则上只能得到以有理数为系数的方程组的解,即得到代数数。那么,如何用戴德金分割去得到超越数呢?比如我们曾经谈到过的自然对数的底e,这个数是用极限表示的:

e=lim(n→∞)(1 1/n)n

此外,戴德金分割方法多少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感觉:先有一个数存在在那里,然后再制造一个划分来表达这个数。问题是,如何用戴德金分割去发现一个新的数呢?

我们已经能够很好地刻画实数以及实数的运算法则了。因此,也能够建立基于实数理论的数学,特别是分析学方面的一系列理论了。但是,由于好奇心的本性,人们总是要对许多事物刨根问底,比如还希望知道,整数集合Z,有理数集合Q以及实数集合R的元素的个数都是无穷多的,可是在无穷多之间是否还有差异呢?因为集合之间到底是存在包含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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