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一公司因为员工迟到一次就罚款1000元的事儿上了热搜不少网友质疑,用人单位惩戒员工,法律的边界何在?,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员工迟到怎么处理?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员工迟到怎么处理
日前,合肥一公司因为员工迟到一次就罚款1000元的事儿上了热搜。不少网友质疑,用人单位惩戒员工,法律的边界何在?
按照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比照程先生的遭遇不难发现,这家公司的内部规定大大超出了其扣款权限。更“出圈”的还在后头:被曝光之后,该公司常务副总拒绝采访还让记者“滚蛋”!内部制度不但违法违规,还能如此“气粗”,究竟是谁给的底气?
除了保障工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很显然,上述规定对这家企业未必能起到应有的规制作用。 这次程先生和60多名同事肯站出来依法维权,对于劳动监管部门来说,这条可贵的线索切不可轻易放过。希望相关部门不但要依法处理个案,还能针对此类问题,由点及面深入展开调查和治理,切实“打压”一下某些用人单位乱罚钱、乱管理的底气。
来源: 侠客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