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世钰 摄)文章来源:一苇杭之渡彼岸
作者:林世钰
8月初那两篇关于家乡廊桥被烧的文章,似乎是我不经意间撒出去的一张网,徐徐打捞了许多早已从生命里消失已久的故人。
他们当中,有的是我儿时的玩伴,有的是我中学校友,有的是我未曾谋面的远房亲戚,有的甚至是——三十年未见的初恋。
呵,初恋,当这个词从心头一过时,即便是青丝染霜的中年,依然让人脸红心跳。
那年我16岁,一个眼眸清冷、孤高比云月的文科班女生。数学一塌糊涂,但文字尚可。而他,班里最英俊洋气的男孩,写得一手漂亮的空心字,头发乌黑茂盛,性格冲动如加满油的摩托车。
按理说,我是冰,他是火,本来并不相容。可能因为年轻,总是会尝试一些不可能的可能性,所以斗胆交集了一下。结果是,他的火未能捂热我的冰,我的冰也未能浇灭他的火,从此相忘于江湖三十年。
1991年春天,忘了从哪天开始,反正我坐在人头济济的教室里,不用回头,也知道我的衣服上落满他的目光。
那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心照不宣的秘密,让16岁的我甜蜜又感伤。甜蜜的是,在高考的重压下偷偷喜欢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喜欢,好比在大热天偷吃冰凉的雪糕,清爽怡人;感伤的是,我以一颗高度敏感的心,预测到我们后来的结局。
那段时间,我住在县委大院里小舅的家,男孩的家就在旁边一栋楼,两栋楼中间仅隔着几尺菜地。于是,我们经常有意无意地一起上学和放学。上个世纪90年代的校园,风气还是很保守的,别人早恋都是偷偷摸摸的,只有我们这两枚无知无畏的傻瓜,比肩坦荡穿过校园,穿过众人惊骇的目光,然后进了教室坐下,安之若素。
何等敞亮!何等勇敢!
那年我上高二,一开始成绩不错,可是早恋后,脑子突然短路了,成绩迅速掉下来。我的一个本家哥哥在学校教物理,受我班主任之托,在某个晚自习的夜晚,把我喊出教室。在楼道的尽头,他语重心长地说:葡萄没有成熟的时候就摘下来吃,是酸的,等它成熟了才是甜的。
我当时不以为然:也许就有人喜欢酸葡萄呢,who knows。
那年寒假,男孩写给我的一封信被父亲截获了,父亲由此知道我在学校没有好好读书,又急又气。
老家房子高挑的屋檐下,两只燕子在窝里叽叽喳喳,似乎在嘲笑我。父亲一边抽烟,一边在我面前甩动着那封薄薄的信,痛心疾首地说:我们没有靠山,只有通过上大学才能改变命运,你怎么这么糊涂呢?
我低着头,一言不发。不经意一歪头,发现父亲的手指被烟熏黄了,而且指甲里全是乌黑的泥土,顿时心里酸楚了一下,暗暗做了一个决定。
家乡的屋檐。(文嘉琳 摄)
开学返校那天,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在县城影剧院的广告牌后面,我向男孩提出了分手。他像个突然被抢走心爱玩具的孩子,疯狂地把书包扔在地上,然后一拳重重地砸到墙上。朦胧的灯光下,他手上似乎出血了,我心里很害怕。
不知是出于害怕还是怜悯,我的心又软了。
分分合合几次后,我终于疲倦了。更确切地说,被他的火爆脾气吓到了——高三上学期的某天,我为即将到来的高考忧心如焚,在竹林里果断地向他提出分手。他冲到教室,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桌子掀翻在地,大喊大叫,然后一把抓起书包冲出门去。留下我尴尬地立在教室里,任凭班里同学探询的目光冲刷着我,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高考前三四个月,由于我的坚定,我们最终还是分手了,从此成了陌路,相逢只是颔首。
由于早恋花了一年多时间,我的成绩一塌糊涂。报志愿的时候,本来对我寄予厚望的班主任彻底失望了,他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我,说:报个福建师大吧,能考上就不错了。
我心里不服——不是还有三四个月嘛,我一定可以!我后来没有报福建师大,而是报了厦门大学和中南民族学院(现在叫中南民族大学)。
高考成绩出来了,我的成绩比师大分数线高出了三十多分,但比厦大低了12分,只能上中南民族学院,去了武汉读书。那个男孩没有考好,只去了本省一所中专。第二年,举家迁回福州老家。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1993年春节。当时我读大一,回家过寒假。有一天爸妈办酒席请客,让我去喊河对岸的几个亲戚过来吃饭。我走到桥中央的时候,突然看到对岸伫立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他!
我惊住了,一时竟不知如何开口。他笑了笑,说自己来看在乡政府工作的朋友,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我。他的朋友在一旁拼命点头,配合地笑。
他朋友邀请我到乡政府坐坐。我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天气阴冷,他朋友在办公室的火盆里生起了一堆火。过了一会儿,他朋友借故出去了,留下我们面面相觑,非常尴尬。
映着熊熊的火光,他的目光和少年时代一样灼热。他说他依然忘不了我。我冷静地告诉他,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我们不可能再回头了,往前看吧。
送我下楼时,他突然变得暴怒起来,一拳砸在墙上,鲜血往外渗。我不敢回头,飞也似的逃开了。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回头想想,当时的我实在有点无情,那么冷的表情,那么寒的话语,一定伤了他的心。可是对于他排山倒海的火焰,我似乎只有把自己变成一块冰,才能让他稍微冷静一点。
1996年,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厦门工作。某个冬夜,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他正在海边行走,想起了过往,喝了很多酒。我听到电话那端传来呼呼的海风声,平静地说:你喝多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成年后,我对感情基本的处理方式是,相爱时倾情尽意,分手后相忘于江湖,绝不拖泥带水。因为我生性敏感,怕自己承受不了“抽刀断水水更流”的纠缠与折磨。
况且,在时间里产生的爱情,最终也会消逝于时间。我从不相信“爱你一万年”之类的鬼话,因为我了解人性。
20岁那年,我很纯粹地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分手时痛不欲生,以为自己从此不爱不婚,会始终把他当神一样供在青春的祭坛上。结果呢,几年后我遇见了一个好男人,和他结了婚,并且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从此我明白,年轻时视为生活之盐的爱情,其实也一样是有保鲜期的,时间一过自然就失味了。如果非要在爱情前面加个时限,那么就是下一场爱情来临之前。
1998年,我北上读书,换了新的手机号码。从此,我和初恋的男孩平行生活在这个世界不同的格子里,再也没有交集过。
每次回家乡小城,路过我们分手过无数次的影剧院,徜徉在县城一中的操场上,偶尔会想起他,那个把自行车踩得风一样、至情至性的英俊少年。我们相遇在十六岁的花季,曾经那么干净地喜欢过对方,此生足矣。
忘了哪一年回国,我发现当年的影剧院已经变成了“永辉超市”,里面摆放着琳琅满目的物质,爱情已经被丢到角落里去了;而中学操场边,那片我们在晚自习的间隙跑去聊天的竹林,竹子也日渐消瘦,浑不似,少年时,心里不免怅然。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无常把一切打扫得干干净净,昔日痕迹一点都不留。
我特意到曾经的高三(2)班教室走了走。桌椅犹在,但上面坐的是与我们的儿女同龄的孩子。他们和当年的我们一样,顶着一脸茂盛的青春痘,为高考担忧,为恋爱发愁,为分手泪流。
我以为,自从那年别过,我们从此相忘于江湖,此生不会再见。没想到的是,三十年后,他竟然循着我这篇关于家乡廊桥被烧的文章,找到了我。
在公众号的后台,他告诉我,过去三十年,他每年都回曾经的小城,但是一直没有与高中同学联系,所以打听不到我的消息。
三十年来,我们就像两枚鹅卵石,不动声色地潜沉在各自的海域里,偶尔会想起对方,但始终没有跃出生活的海面,去刻意寻找彼此。
我们简单聊了几句,却发现聊天无法进行下去。毕竟,三十年的时光是条宽阔的河流,我们一直隔河而居,不了解彼此的生命经历了什么样的伤痛和喜悦。如今我们努力划动双桨,却不知如何摆渡到那段彼此缺席的时光。
他说,我今年五十了,五十知天命。我开玩笑:你终于长大了。那个毛躁冲动的少年,被岁月打磨了三十年后,应该温和许多了吧。
他真诚地说:向你说声对不起。
不必。当年那个16岁的女孩也一样不懂事,可能也伤害了你。
他给我发来一张我16岁那年夏天的照片。我穿着一件白衬衫和一条军绿色的裤子,坐在家乡著名的景点——白水洋的一块石头上,戴着耳机,听着walkman。看上去落落寡欢,心事重重。
高二那年暑假,他父亲开车带我们去白水洋玩。那时白水洋还没有开发,整个水面没有人,只有一席白花花的水漫流。我不会游泳,踩了一会儿浅水后,就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
那天听的是什么歌,我全然忘了。也许是“命运交响曲”?也许是“答案在风中飘”?也许是“跟往事干杯”?
我看着30年前的自己,泪水盈眶。那个16岁的女孩在想什么呢?她那时一定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不管如何运筹和努力,根本无法预测自己未来的命运。是谁爱上谁,是谁离开谁,谁在街角道别,谁又在前方等候。
由于未来的诸多不确定性,那时她的心里一定是惴惴的,并无多少初恋的甜蜜。我仿佛听到她内心重重的叹息。如果可以,真想拥抱那个16岁的自己,告诉她:做你当做的事,行你当行的路,爱你当爱的人,不要为未来忧虑。
未来会怎样,只有神知道。
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感情路上,谁不是曾经摸爬滚打一身伤痛?如今人到中年,过往的爱情都已成了风干的玫瑰,不必再给它浇水了,还是让它保持原有的味道,在岁月的瓶子里安静地美丽着吧。
往事不要再提。(图片来自网络)
对旧日恋人最大的尊重是,今生不要再见,这样可以成为彼此心中那道永恒的白月光,而不是粘在衣服上的白饭粒。
这是有前车之鉴的。
我的一个女友,曾经深爱过一个男人,后来两人分手了。多年后,女友结婚生子,但是依然忘不了他。十几年后,她到他所在的城市出差,鬼使神差般地拨通了他旧日的电话。十几年过去,他一直没换电话,也许,为了让她可以牵住风筝那根线。
他们见面了。他不再是那个在窗下弹着吉他、眼睛发亮的清新男孩了,而变成了一个油腻的中年人了,肚腩突出,十指粗胖,而且在饭桌上不停用牙签抠牙。他对她仍有爱意,暗示已经在酒店开好房,只等她重温鸳梦。但她已经心灰意冷,饭没吃完就借故告辞了。
她在出租车上大哭了一场。回到酒店后,立刻删掉了那个在梦中拨了几百遍的电话号码。
事后她问我:世界上最残忍最不堪的事情是什么?未等我回答,她喃喃自语:初恋情人重逢。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参、商二星此出彼没,永不相见,听起来很残忍,但结果其实并不坏——对往事最大的尊重就是不要惊动它。一旦惊动,最后红玫瑰变成了胸口的朱砂痣,白月光变成了粘在衣服上的饭粒,那就不值了。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浅尝辄止,不必执着。
飞鸿踏雪泥。(图片来自网络)
1926年5月,诗人徐志摩在伦敦偶遇林徽因,惊为天人,燃起熊熊的爱情之火,并写了这首《偶然》: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惊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彼时,徐志摩已有家室,所以对林徽因倾慕却不可得。后来林徽因和梁思成结婚了,在徐志摩心中,林徽因仍是“明月何皎皎,照我罗床帏。”
徐志摩后来娶了陆小曼,因为后者生活奢靡,而且喜欢抽鸦片,徐志摩即便同时在三所大学兼任教授,家里仍然入不敷出。
1931年11月,在北大做教授的徐志摩,飞回上海与陆小曼团聚,两人发生了争吵,不欢而散。
当时林徽因在北平有场演讲,为了节省开支,也为了赶上听她的演讲,徐志摩顾不上天气不好,乘坐免费的邮政班机回北平。结果飞机失事,36岁的浪漫诗人死于空难。
我相信,在他去世的前几秒,眼前一定划过一道皎皎白月光。那个16岁的林徽因,永远是他头顶高悬的一轮皓月。而需要他来为婚姻生活兜底的陆小曼,已不再是当初那朵娇艳的红玫瑰了,而变成了胸口烦人的朱砂痣,想抹也抹不掉。
如果年少时有一道划过心间的白月光,那就让它永远留在心底吧。小心呵护,千万不要使之变成俗气的白饭粒喔。
成年人的世界,遇到的白饭粒一团一团的,但白月光太少,弥足珍贵。
爱而不得,得而复失,谁的人生没有缺憾?你看那满树繁茂梧桐,亦有疏漏之处。可是不要伤心,“月在梧桐缺处明”。
罅隙之处,便是光透进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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