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途中,低着头往前走着,后边儿一个女声响起,哎,我带上你吧。回头是娜,骑个自行车,刹车停在面前。

忙摆手,不用不用,没几步路了。她看着我,还不好意思那,那先走了,见她一只脚撑了下地面,踩车朝前走去。这姑娘有点意思,细胳膊细腿,还要带我这大老爷们。

她的热心温暖了我,觉得这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于是去大教室上课会捎带给她占个位儿,在食堂会帮排在长长队伍后边的她插队打饭,考试时会给英语极差的她传个小条...她性格大大咧咧,每次都是扬扬眉毛,谢谢啊。我欣然接受,小浣熊里边的明星卡多给我几张啊。嗯,的确是好兄弟般的情谊。

毕业晚会那天,歌厅灯光昏暗,娜穿一件黄色的高领大毛衣,瘦小的身形完全罩在其中,我在酒精催化下,竟从整场活蹦乱跳没个正型的她身上,感觉到了另一番味道。

大家就这么散开各奔前程了。娜那晚的样子和心里的那种感觉,始终在心里边儿挥之不去。

站在公共电话亭,手里捏着IC卡想了许久,还是拨了电话,嘟嘟几声后,传来了熟悉的喂声。捏着嗓子,也阴阳怪气的喂了一声,电话那边咯咯的笑起来,你是不是闲的啊。

是啊就是闲的无聊,看看你干嘛...从偶尔挂个电话,到一天一个电话。聊工作,聊生活,聊八卦,聊的没话了就唱歌给她听...让她做我女朋友,她说想想。那就想想呗。

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本书,她拿着书轻轻抚摸着扉页,对我说谢谢。她起身放书,我跟到书房,默默站在她的背后,看着近在咫尺的她,此刻外边的阳光映在她的头发和肩膀上,显出温暖的、朦胧的黄色光来,一时间看的痴了,她转身看我,蚊声般,看什么了...

没有答应做我女友,我也不强求。好朋友关系也行吧。但我哥们儿不乐意了,记得那天吃的火锅,一帮人吃饭,其乐融融的。饭后准备送她回家,哥们儿走了过来拍拍我肩膀,我送吧,正好顺路,你离的远,赶紧回吧。虽心里有点奇怪,但也没勉强。

没想待我回到家,手机里已经躺了一条短信,一首打油诗,当时觉得有趣发给她看的。想不到绕了一圈,终用到了自己身上。大致意思就是还是做朋友吧。

本来就没有开始过,应该不会有什么感觉的,那,为什么心会痛,为什么会彻夜难眠,为什么会泪流满面,为什么若抽髓断筋,为什么拿着手机,只简单的发了好的两个字。不敢再多说,不敢再多想。

哥们儿说,他见不惯娜一直拖着我,那天送她回家路上,让她给个痛快话,行就行,不行拉倒。

看着他义愤填膺的样子,攥紧的拳头又松开了,也是好心,得领情。

许多年后,同学聚会遇到了她,之前的短发也蓄成披肩长发,模样也成熟许多。从朋友处得知她过得并不怎么好,一直没有孩子,好像有些轻微的抑郁。

她主动聊起过往,我小心翼翼陪着,她和我说对不起,当时物质看的重了,没有选择我。我忙说这是人之常情,女人是需要找个依靠的。她说有点后悔,当时就应该义无反顾的和我一起的。我有点吃惊,她竟然还未放下。

她的心思我也无从揣摩,忙找了个理由远远躲开了。

爱永远是独占属性,所谓追昔过往多是徒劳。

上天让人从痛中领悟,待蓦然回首,真正的另一半,果然在那灯火阑珊处。

无疾而终完结(无疾而终)(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