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扬君在2021年11月8日发布的《保健品乱象丛生 高新技术企业姿美堂和上市公司康恩贝等共用一证》被举报了。文章被举报很正常,这是他们的权利,但被举报的原因清扬君并不认可,所以今天拿出来聊聊,让大家看看清扬君是否错了。如果错了,清扬君向举报方姿美堂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姿美堂”)和生产厂家华润圣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圣海”)公开道歉!
姿美堂的举报材料中有几个重要资料,包括《关于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的情况说明》和证明保健品功效的科学文献。
其中,在《关于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的情况说明》中,华润圣海在产品标签标示方面称,公司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标识规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产品标签标示。该产品由“华润圣海”生产、由“北京姿美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经销。生产和经营单位均具有合法生产和经营资质。该产品标签已如实向消费者展示产品生产和经销情况。
果真如此吗?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第四条、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保健食品名称、保健作用、功效成分、适宜人群和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必须与卫生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所载明的内容相一致。应与产品的质量要求相符,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
请问华润圣海和姿美堂,姿美堂天猫旗舰店销售的是姿美堂牌保健品还是益普利生牌保健品?如果是姿美堂牌保健品,为何备案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10126”在国家药监局备案的产品名为“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难道因为姿美堂是华润圣海的经销商就可以用自己的品牌进行贴牌销售吗?既然要贴牌,为何不备案姿美堂葡萄籽软胶囊,而是宣传姿美堂葡萄籽软胶囊,却在产品上印有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的产品备案?
请问大家,这种贴牌行为合法吗?
清扬君在文章中已经说明,《保健食品命名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 品牌名一般使用文字型商标。品牌名使用注册商标的,在品牌名后加“牌”或在品牌名后右上角加“”;使用非注册商标的,在品牌名后加“牌”。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品牌名。第九条 同一申请人申报的不同产品不得使用相同的通用名和属性名,需要标注特定人群的除外。
为何姿美堂品牌方对此忽视不见?难道你们一个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一个作为注册资本一亿五百万的企业不知道这些法规,而且在举报的时候也不看文章的法律依据吗?
清扬君不知道是自己引用错了法条还是姿美堂和华润圣海不愿正视问题,难道把错误的标签印到包装上,就比国家药监局的备案还有效,清扬君真的不懂,还请各位网友解惑!
而关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的使用,华润圣海称“公司开发了姿美堂等具有保健食品经营资质的不同经销商。公司持有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证书,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技术信息均来自产品注册证书,即体现了该证件信息的唯一性,其余经销信息并非来自产品证书,不存在一证多用的情况”。
看到这里清扬君忍不住要笑了。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备案的只是益普利生牌一款产品,而清扬君随便在网上找下,就发现姿美堂葡萄籽软胶囊、康恩贝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贵珍林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珍贵全益普利生牌葡萄籽维生素E软胶囊四款产品共用一证。一个保健品批文用于4个品牌,还不算套证,不算一证多用吗?
此外,对于原料葡萄籽提取物中葡萄籽来源情况,华润圣海称“公司采购的原料葡萄籽提取物为国内专业提取企业生产,该生产企业所用原料葡萄籽来源于法国或意大利,使用不同来源的葡萄籽进行提取的工艺一致,质量标准相同,因此可充分保证葡萄籽提取物质量一致性。姿美堂经销的该产品所用原料葡萄籽提取物是用法国进口葡萄籽提取加工而成,其销售时所宣传的葡萄籽来源与实际生产中所用原料情况一致。”
哈哈,除了清扬君引用的法条你们不反驳,其他全没问题。好吧,法国也好,意大利也罢,反正什么流行咱们就用什么地方的葡萄籽。现在国货复兴,清扬君建议用新疆葡萄籽,这可比什么法国和意大利的要好,而且成本也低。
但清扬君好奇的是,不同地方的原材料,其有效成分含量是不同的。请问华润圣海,贵司用了什么高科技提取技术,能保证不同地区的葡萄籽纯度或含量一致,能保证每批次产品的效果一致呢?
最后,清扬君想说的是,客户和消费者很重要,但是不要把消费者当傻子,更不要把监管层当傻子。希望华润圣海和四个套证的企业赶快下架产品,并主动召回,向消费者道歉,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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