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类别与特点(简单介绍耐火材料制品的分型定义)(1)

GB10324-1988国家标准《耐火制品的分型定义》, 规定了耐火制品共划分标、普、异、特四个型号,对耐火制品的价格确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其定义如下:1“标”代表“标准型”  标型耐火制品只有一个规格,即凡属规格长230mm×宽114高(或厚)×65mm统为标型耐火砖。2“普”代表“普通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定名为普型耐火砖。  A.厚度尺寸为55~75mm者;  B.不多于4个量尺;  C.不带凹角、沟、舌、孔、洞或圆弧。  D1.粘土质耐火砖单重多2~8kg者;  D2.高铝质耐火砖单重为2~10kg者;  D3.硅质耐火砖单重为2~6kg者;  D4.镁质耐火砖单重多4~10kg者。

耐火材料类别与特点(简单介绍耐火材料制品的分型定义)(2)

3“异”代表异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定名为异型制品:  A.厚度尺寸为45~95者;  B.大小尺寸之比不大于6倍;  C.凹角、圆弧的总数不多于2个;  D.沟、舌的总数不多于4个;  E.一个大于50°~75°的锐角。  F1.粘土质耐火砖单重为2~15kg;  F2.高铝质耐火砖单重为2~18kg;  F3.硅质耐火砖单重为2~12kg;  F4.镁质耐火砖单重为3.5~18kg。4“特”代表“特异型”  凡具有下述分型特征之一者,定名为“特异型”耐火砖:  A.厚度尺寸为35~135mm,或管状制品的长度尺寸不大于300mm;  B.大小尺寸之比不大于8倍;  C.凹角、圆弧的总数不多于4个;  D.沟、舌的总数不多于8个;  E.一个30°~50°的锐角;  F.不多于1个孔或洞。  G1.粘土质耐火砖单重1.5~30kg;  G2.高铝质耐火砖单重为1.5~35kg;  G3.硅质耐火砖单重为1.5~25kg;  G4.镁质耐火砖单重为3~35kg。

耐火材料类别与特点(简单介绍耐火材料制品的分型定义)(3)

5.分类规则说明。 a.尺寸比例是指制品外形最大尺寸与最小尺寸之比。 b.下列尺寸不参加比例:a)构成沟、舌、孔、洞、凹角、园弧的尺寸;b)沟、舌、孔、洞的定位尺寸及下图所示的33mm尺寸;c)子母口尺寸;d)制品成型工艺所需要的截角、园弧尺寸。  c.园弧半径R≤10mm,不作园弧计算。  d.厚度尺寸系指制品成型受压方向的尺寸。  e.制品单重以成品的单重为准。  f.分型定义中,凡砖型特征有交叉的地方(例加重量、尺寸、厚度等),砖型类别按其他特征确定。  g.“凹角”(图a)、“园弧状凹角”(图b)、“沟槽”、(图c)图示加下:(图略)  h.超过以上标、普、异、特分型定义条件的耐火砖,在尚未纳人国家标准以前,目前在行业中确定以“超”型产品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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