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赣州市中心城区3户商品房转移登记的产权人获得首批不动产权证,标志着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有序实施。

市民幸女士前不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8月10日,她领到了编号为0000001号的我市中心城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幸女士告诉记者:“非常高兴,觉得自己非常幸运。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不动产权证书就是法律保护公民财产的庄严宣示。”

赣州市不动产权证网(赣州中心城区发出0000001号不动产权证)(1)

幸女士在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展示领取的不动产权证书。 王先桃 记者刘青 摄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最主要的作用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

目前,赣州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范围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康区暂时未列入。

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

来源:赣南日报

作者:罗明 记者吴迪

编辑:张火金

赣州市不动产权证网(赣州中心城区发出0000001号不动产权证)(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