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世界两大手机系统供应商,苹果和谷歌近段时间在欧盟、美国、荷兰、印度、法国等世界各地受到了频繁的指控和处罚。
十多年来,随着IOS系统与安卓系统逐渐占据了整个硬件市场,借助系统生态优势搭建起的应用付费墙已经成为了其主要的营收渠道。
“付费墙”指的是用户在系统应用内购买APP,以及在应用内的一切付费行为,包括会员费用、游戏道具购买、文章打赏等等,应用开发者都需要给安卓系统或苹果公司一定的分成。同时,苹果和谷歌也会极力的排斥第三方下载,让用户使用自己的应用商店和支付系统,由此来形成自己颇具“垄断”性质的商业模式。
长久以来,开发者想要分发应用,都必须经过这两个系统,两大系统商就这样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坐收其成。然而这一躺赚的链条终于在全球反垄断浪潮下撕开了口子。
反封闭浪潮
2022年4月,据路透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欧盟委员会正对Spotify在音乐流媒体市场内的反竞争行为指控进行系列调查。受Spotify投诉影响,苹果将在未来几周内面临来自欧盟的新一轮反垄断调查与指控。而在去年,欧盟委员会已经指控苹果APP Store应用商店存在垄断行为,称APP Store设定限制性规则,迫使开发者使用苹果自家的应用内支付系统,并阻止开发者告知用户有其他购买选项。
同时,根据欧盟最近公布的立法,苹果将被迫允许用户安装来自APP Store以外的应用程序。这项规定包括在欧盟全面的《数字市场法》(DMA)的最初提案中。欧盟委员会发言人Johannes Bahrke在一份电子邮件声明中说:”我们相信,智能手机的所有者应该有选择如何使用它的自由。”这种自由包括能够选择智能手机上的其他应用来源。
苹果在美国也在受到同样的指控,2月4日,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以20-2的结果通过《开放应用市场法案》,后续将递交全院投票。这一法案将要求苹果、谷歌允许应用开发商在iOS和安卓系统中使用其他支付系统,并且允许消费者安装第三方应用商店。
3月底,苹果再次被荷兰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ACM)罚款500万欧元(约3510万元人民币),因为该公司未能充分遵守约会APP的强制性替代支付系统要求。由于苹果不允许约会软件开发商在荷兰使用非苹果支付方式,导致荷兰监管部门不满,自1月发生纠纷以来,荷兰已经向苹果罚款10次,累计已经达到5000万欧元。最终苹果妥协,对外宣布,在荷兰的APP Store中约会类APP可以支持第三方应用的接入,不再是“二选一”,但仅限于荷兰运行iOS或iPadOS的设备。
在印度,印度竞争委员会(CCI)对苹果的垄断调查显示:这些限制排除了 iOS 应用商店的潜在市场应用程序分销商,拒绝潜在的应用程序开发商和分销商的市场准入。此外,这种做法初步限制了与iOS应用商店相关的服务技术或科学发展,违反了竞争规则。
2021年9月,在日本长达六年的反垄断调查压力下,苹果让步,宣布从2022年开始,全球范围内的音像书刊APP无需通过“应用内购买”方式即可注册和支付。
韩国针对苹果和谷歌的反垄断推进更为迅速。2020年8月韩国应用开发者联合向韩国通信委员会递交请愿书,希望对苹果、谷歌应用内支付的垄断进行调查。2021年8月,韩国国会通过《电信业务法案》修正案,法案去年9月14日即生效,韩国成为世界上首个打破APP购买支付垄断的国家。
修正案生效当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就宣布罚款谷歌2074亿韩元,因其阻碍三星等生产商使用改编版安卓系统,且阻碍阿里巴巴等公司开发系统进入市场,影响了公平竞争与创新。
今年3月,韩国再度加码手机应用商店反垄断条例,更新了《电信业务法案》对应用商店限制开发者使用应用市场,或在广告、搜索等方面采取不合理歧视等行为的范围和罚款额度。
在俄罗斯,苹果面临同样的垄断指控,2021年8月,俄罗斯反垄断组织联邦调查局(FAS)向苹果公司发出一则警告,FAS认为,苹果通过这些行为限制了开发者的自由并遏制了市场竞争,导致产品价格上升,因要求后者不迟于2021年9月30日前消除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对此,苹果提出上诉,但俄罗斯法院于近期驳回了苹果的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被判有垄断行为,苹果在俄罗斯的收入将面临罚款。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已经意识到了手机系统通过底层用户权限的支配来获取垄断型的商业利益,这会限制和妨碍整个行业的进步,并在尝试推动相关法案和加大处罚力度来限制这种行为。
国内应用市场加强版混战相比国外,中国移动应用分发渠道之争的主角并不是两大系统商,而是各大手机厂商们。
中国的手机厂商基于安卓系统开发的应用分发APP早早预装在自家硬件中,进而使得出现了更多门派,像小米、华为、OPPO、vivo等等,都有属于自己的手机系统,以及对应的应用商店,它们也都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进行“筑墙”,通过限制第三方下载来稳固自己的商业模式。
厂商对第三方应用下载渠道拦截最常见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手机自带应用商城中对第三方应用商店完全屏蔽,用户根本搜不到;二是当用户在官网或B站、抖音等第三方平台下载或使用其他渠道下载的软件时,弹出安全提示进行干扰拦截,或者干脆导流到自家应用商城。
电脑报用去年中国手机市场出货量前五名vivo、OPPO、小米、苹果和荣耀测试了一下如今市面上常用的四款第三方应用商城:应用宝、豌豆荚、TapTap和酷安。
小米应用商城中搜索到酷安,会弹出“安全提示”
在实际搜索中,五款手机自带应用商场都搜索不到应用宝和豌豆荚两款APP,虽然部分机型能搜到TapTap或酷安,但其实是没有任何下载功能的“特供”版本,只保留了社区版块,想找到完整版本需要通过其他渠道。
我们尝试通过网页、抖音等第三方渠道下载上述第三方应用商城,发现手机系统几乎都设置有“安全来源提示”。
搜索“豌豆荚”弹出安装来源提示字样
例如在荣耀手机上,通过官网下载“豌豆荚”时,会弹出鲜明的提示字样,告知用户“该应用安装来源未告知应用是否符合《华为终端质量检测和安全审查标准》”,并在下方放上“前往华为应用市场”的引流按钮。
同样,在小米手机上也会弹出“该应用未上架,未经小米安全审核”的提醒用户所谓的风险。
在OPPO浏览器下载第三方应用商城
在OPPO手机浏览器官网下载“应用宝”,系统会提示用户“手机中已有软件商城”,并在下方弹出“使用软件商店”的高亮引流按钮,小字引导用户自带应用商城更“安全”。
如果坚持要下载,部分开启“纯净模式”的手机拦截:除了提示“该APP未经过安全检测”,还会要求用户输入锁屏密码才能安装。
安装好了第三方应用商城,使用时会有“安全提醒”。
OPPO手机中使用TapTap下载游戏
例如,当我们用酷安下载“ZAKER新闻”时,vivo手机会在页面中央显示“该应用来源于非vivo官方应用商店,未经vivo人工亲测”;OPPO手机中使用TapTap下载“荒野乱斗”游戏,会要求输入账号密码验证身份才能安装,偶尔会出现安装失败的情况。
小米手机抖音下载应用
通过抖音这类三方平台下载“云上城之歌”,小米手机在安装过程中会两次弹出“未知应用可能导致信息丢失”的提醒,提示用户安装源软件可能存在危险性。
当前的试用情况是,第三方应用的下载、安装、使用功能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引流。手机厂商通过安全提示、导流自有商城可能会增加一些APP的安装复杂度。
厂商建墙热何时休?透过现象看本质,早在2014年,OPPO、vivo、华为、联想等六家手机厂商就已经成立“硬核联盟”手机应用分发营销平台,逐渐覆盖了国内主流的安卓手机厂商,包括小米、百度等。
目前手机厂商限制第三方下载,大多都是以“保护用户利益和安全”之名。很多第三方下载平台,本身的安全审核并不会亚于手机商店,甚至还会更高。况且,即便是完全封闭的苹果,在以安全为名的时候,也受到了不小的挑战。要知道,苹果推出的mac系列,也一直是允许第三方应用安装的,难道这就不需要安全?事实上,背后无非都是商业利益。
手机厂商经营着各自的应用商店,构建起自己的封闭花园,有商业上的考虑,但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开发者的负担。以游戏行业为例,在收入五五分成之前,国内手机企业还会先扣除5%~8%的渠道费。这意味着国内安卓手机用户在游戏内充值100元,最后游戏开发者只能分到47元左右。
《原神》
不满“辛辛苦苦给渠道打工”的开发者开始转向了其他平台。对付费游戏仅收取最高5%支付手续费的TapTap社区,在2020年成功发行了两部现象级游戏《原神》《万国觉醒》后名声大振,也因稀释了手机应用渠道的分发能力,而成为其围追堵截的目标之一。
但《原神》们毕竟是少数,更多的开发者们依然被困于“纯净模式”的壁垒中。
“手机厂商封闭,意味游戏开发者推广产品时必须跟厂商合作,中小开发商在一开始就要考虑盈利。而重氪金的游戏会导致多数用户体验下降,很难像《原神》一样发酵成爆款。”一位游戏行业人士表示,如果拦截之墙没有改善,那么中小开发者的生存环境无疑会愈发艰难。
对于用户来说,手机厂商刻意打造的封闭生态,不仅影响了使用体验,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消费者换机成本。同样的游戏,在不同的手机品牌都有“渠道服”,如果用户想要继续玩一个游戏,那就可能会有“转服”的压力。
对于厂商来说,这样做不仅能保证应用分发利润,还间接提高了用户换机的成本,“锁”住用户,为新机的迭代销售提供了保障。
现在,这种模式已经很难持续下去了。
在全球反垄断进入强监管的当下,国内的政策法规也开始关注到这个领域。
今年3月17日,最高法院发布最新司法解释(下称《解释》),通过细化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具体情形,为2019年4月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打补丁”。大成律师事务所邓志松认为,加强互联网反垄断监管是大势所趋。
基于《解释》对《反不正当竞争》第12条中的“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具体认定做出了规定,邓志松认为,手机自带应用商城仅凭“应用外部来源”就判定为“不安全、恶意软件”,或者突出导流按键等行为都涉及违反《解释》中第21条关于链接插入是否合理的条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也指出,反垄断靠企业自我约束远远不够,还是需要从司法、行政方面下手,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反垄断和优化营商环境并不矛盾,反而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增强互联网活力。”
“智者建桥,愚者建墙”去年1月,一位上海消费者因不满苹果对“应用内购买”收取的30%的佣金,将苹果公司和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禁止苹果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并要求苹果公开道歉并赔偿10万元人民币。
这是中国首个针对“苹果税”的反垄断诉讼,对于国内手机厂商来说意味深远。“反垄断诉讼案件推进虽慢但指导性很重要,”一名互联网企业法务人士分析,如果苹果让步,则意味着手机厂商软硬件一体化的策略,对国内相关市场的竞争造成排除与限制竞争效果,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教育权,“那国内厂商的相关行为也需要被审视”。
除了监管层面不断收紧的压力,市场的转变也在督促手机厂商放弃建墙大计。
自2019年游戏版号发行政策改革后,游戏过审数量越来越低,中小游戏厂商为节约成本,提高成功率,纷纷加码精品游戏,有的还身兼研发与发行双重身份,有了与渠道商平起平坐的资本。此外还有 B 站、TapTap 等新兴平台的强力助攻,游戏市场开始向卖方市场转变,传统渠道商话语权不同以往。
况且,国内手机厂商在硬件市场仍处于混战状态,并没有一家独大之势。如果没有长久的规划,只在乎眼前的利益,最后只会影响市场的良性发展,而优质内容才应该是所有文化产业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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