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主》海报。
弗朗索瓦·欧容(François Ozon)在法国电影中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在这样一个诞生了作者策略/作者论(politique des auteurs)并持续以其为立“影”之本的国度中,如何“界定”欧荣及其电影反而成了一桩难事。观察他的创作经历和电影年谱只会增加这种困惑感:仅以最近四五部电影而言,悬疑、历史、惊悚、社会,题材不一而足;彩色电影和作者色彩浓厚的黑白电影之间的转换游刃有余;创作效率极高(近乎一年一部)的同时亦能保持最基本的电影质素;专业评论和商业票房之间更是达到了罕有的平衡。如果说以商业/艺术两元论来区分电影过于简单粗暴的话(电影只有好坏之分,“艺术”并不应当成为坏电影的遮羞布),从“作者”这个主体和本源角度来辨析欧荣的创作确实成为了最适合的途径。以导演竞逐柏林电影节金熊奖的新作《感谢主》(Grâce à Dieu,又译《感谢上帝》)为范例来做分析的话,就会稍有些令人失望地发现,最适合欧荣的描述也许就是“慵懒”的作者,绝非匠客却又缺乏精雕细琢的升华之笔,以令人赞赏的勇气“不安现状”地不停快速尝试新主题的同时却又成了自己“速度”的牺牲品。
说到“速度”,《感谢主》本身就是一个最佳的例子:它启发自真实发生于里昂的神父娈童案件,而且诉讼仍在进行中,终审还待裁决。甚至电影的上映日期都安排在判决发生之前,也正是因此被诉娈童的神父普雷纳(Bernard Preynat)通过其律师向法院提出延期上映的要求,理由是公映先于判决可能会左右“公众意见”并最终对判决造成影响。颇为有趣的是,这影片外所发生之事,与电影中所触及的“个人-社会-公共机构”三角关系形成了绝妙的回响。同样“有趣”且颇为罕见的还有,欧荣在这部虚构剧情电影中完全保留了神父以及主教的真名,后者因对受其管辖的普雷纳娈童知情却“不作为”而同样被诉诸公堂(判决将于3月7日作出),这种选择究竟是为了社会公益大声呐喊还是出于寻找艺术作品中的“真实性”,我们可以各有判断,但无论如何已然将电影推到了舆论的高点。
《感谢主》剧照。
《感谢主》的故事并不复杂,初看上去是一种典型的调查电影/真相电影(film d’enquête),笃信天主教的亚历山大(Alexandre)偶然发现幼时曾对自己性骚扰的神父依然任职于教会,更甚的是仍然负责教授儿童圣经课。看到自己的孩子并念及“他人”的,亚历山大下定决心不让发生于自己身上的事情再次出现,他走上了从内部“申诉”开始的斗争之路:伴随着与其他受害者的相遇及结识,诉求也从最开始的寻求道歉和讨说法逐渐变为法律追溯和严惩;诉求对象亦从普雷纳个人升级至整个教会系统,因为后者长久以来对频发的神父娈童事件采取的是息事宁人、降低影响的不负责态度。受害者组织“不再沉默”(La Parole libérée)继而建立,他们意识到除了团结起来为自己发声之外,更重要的是对其他社会公众的“发声”(“公民的权利就在于知情”),因为后者往往对于此类行为充满不解(“为什么要重提旧事?”),这间接地导致了某些受害者对往事避之不及。其它元素随之被注入剧本,使得电影也变成了类型的糅合。欧荣有着扎实的剧作基础,往往也很注意各个类型元素之间的平衡,比如三位主要受害者的设定,尤其是最后一位由斯万·阿尔洛(Swann Arlaud)饰演的彻底被幼时性侵经历摧毁了人生的失业者。不同的受害者组成了法国不同阶级男性的群体肖像,再经由对各个不同家庭生活的刻画组成了一个法国社会的缩影,仔细观察的话,甚至围绕几个主要受害者的拍摄方法亦各有不同,欧荣水到渠成的导演技法自然也不同置疑。
那么为什么说他是一个慵懒的作者呢?——这也是《感谢主》这部电影令人惋惜的地方:随着电影的行进不断地出现令人惊喜的闪光之处,让人以为影片随即将转向刚被照亮的“蹊径”,然而闪光好像总是随即被欧荣亲自掐灭,故事重回“正轨”——也就是最通常、最合情合理或者稍激进一点说最主流俗套的处理方法,精心雕琢的剧作自然也变得有些像是匠气的堆砌。这种对有趣之处浅尝辄止的态度让人着实觉得欧荣或是过于自信或是不思“进取”。比如,与通常情况下娈童/犯罪的教父相反,普雷纳从来都是立刻承认自己的罪行,称其为“自己人生的阴影和痛苦,是病”,仅此一点就让人觉得如果电影能够继续发掘教父身上的复杂性,定会更加精彩;又或者说将亚历山大身上虔诚的宗教性和宗教性本就有的荒谬性更多地加以比较(“原谅他,就变成了他的囚徒”或者教会“犯罪-告解-赎罪”的愚蠢逻辑),电影仅在最后才通过让亚历山大的孩子问父亲是否还信主潦草地表达了出来;再或者说更多地讨论和发展群体社会性下人性的“变异”:“不再沉默”的正义性在社会生活中是有“代价”的,它甚至会对生活本身创造伤害,使人提前却步或者退场——这一点亦是在最后通过一位医生成员在庆功时刻表达退意而仓促地一带而过……这一切都使得电影错过了成为更优秀艺术作品的可能性,变成了一部裹挟着一堆更有趣的小主题却顺着主流泥沙俱下的电影,终究还是缺乏更多的思考和沉淀。从技术角度来说,亦存在令人不够满意的处理方式:闪回至三十年前性侵场面的拍摄并不算成功——虽然更多的是通过“暗示”而非像“暴露狂”一样明示是正确的处理方法;过多通过画外音念白各个人物与教会之间的邮件往来也令人在某些时刻感到疲倦。让人着实不解之处就在于这些都是稍加注意就可以改善甚或避免的地方,更不用怀疑这是因为导演力有不逮才勉力为之而造成的结果,也许有一个事实可以用来对此阐释:欧荣以令人吃惊的高速完成了电影,甚至提前于制片方预计的拍摄计划。
《感谢主》剧照。
电影“作者”一词从被“发明”至今已超过六十年,陈词滥调附身而变得似乎老气沉沉,仍以此论道似有些不合时宜——现如今俨然任何一部电影的导演都自称也被人称之为“作者”。但我们仍珍惜这个词,因为它承载了很多电影是为艺术的价值,也是一个评断电影的良药和利器。虽不像当年那般成为作者就如是进入神坛,但不得不说,以《感谢主》来判断的话,欧荣仍然还只是在夹缝中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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