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进步,人们发现了网购的好处,于是国民购买力不断上涨,促生了快递这一行业。面对成千上万的物件,快递员也不是神,偶尔会出现遗漏丢失的情况,那么快递被别人拿走或者物品出现问题,找谁赔偿?

  网友咨询:

  中秋快到了,我父亲前两天给我寄了一份大闸蟹,特意叮嘱要加快送到我家门口,可快递员仍然将物品放到了某驿站,等我下班时,驿站已经关门,次日取货时发现生鲜活物已全部死亡。请问快递的物品出现问题,找谁赔偿?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快递被别人拿走或者物品出现问题)(1)

  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解答:

  快递被别人拿走的处理:

  1、如果是经你同意,快递员将快件放在某处,后来被别人拿走,那快递公司就不负责任。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2、如果是快递员随意将快件放在某处,造成快件丢失,那当然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赔偿。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

  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四川竹海律师事务所王伟律师解析:

  快递公司与托运人之间,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作为承运人的快递公司,有义务将快件完好、及时的交付给托运人指定的收件人,交付后快件的损毁、灭失风险才转移。

  而驿站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是联式运输合作关系,快递公司将快件投送至驿站,再由驿站交付给收件人。

  这里交货地是邮寄地址,而非要求收件人到驿站自取。再结合本案,网友的父亲在投递快件前,释明了运输物品是生鲜,需要快速及时的交付至收件人手中,快递公司以默示的方式表示应允。

  那么,除因包装原因外,作为联合承运人的快递公司、驿站在将生鲜交付给收件人前,就要对生鲜的存活负责。而不应当给收件人设定义务,要求其自取快件。我们看到本案中,寄件人向快递公司明示了运输的货品是生鲜,要求及时送到收件人手上,且快递公司以默示的方式应允了这种承运方式,就有义务保证生鲜在送达时基本的存活。据此,快递公司和驿站均应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

王伟律师,专职律师,主攻企业法律服务、合同纠纷、金融借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具有较丰富的政府法律服务实践经验,曾参与公司股权对外转让、地方立法工作等。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怎么办(快递被别人拿走或者物品出现问题)(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