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查获非法加油车(衡阳交通执法部门查获一座微型)(1)

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获一台轻型厢式货车非法改装运输柴油的“非法营运”车辆。

红网时刻衡阳9月9日(通讯员 李宜 记者 石珊)9月6日上午,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时,查获一台轻型厢式货车非法改装运输柴油的“非法营运”车辆,查获成品油1000余升。

当日上午10时17分,执法人员在市松木工业园区周边开展例行路面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湘DYX**7的蓝色牌照厢式货车从建滔化工集团门口驶离时突然加速、形迹可疑,便上前将该车拦下,遂对车辆进行检查,当执法人员打开车厢时,一股刺鼻的柴油味扑面而来,车厢里面油罐、电瓶、加油枪等加油设备一应俱全,简直就是一座微型“移动加油站”,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查扣。

“柴油是一种危险的易燃液体,属于三类危险品,运输途中需要有专用的车辆,配备有专业的押运员,且驾驶员也需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此次查处的蓝色牌照湘DYX**7车辆为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其驾驶员杨某在拥有危险品驾驶员资格证和押运员证双证的情况下,知法犯法,擅自改装车辆从事道路危险品运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将会被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货运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许滔介绍说。

自专项整治行动以来,该大队通过强力整治危险品非法运输,严查重处“非法营运”行为,今年同期查获的非法运输成品油案件与往年相比大为减少。此次查处的该“移动加油站”是支队今年以来查处的第一起非法运输成品油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