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坠楼身亡(保安奔丧被辞引热议)(1)

文|佟宇轩 编辑|钟十五

52岁的安徽人陆云生没有料到,自己一年前的官司上了微博热搜,“因父去世请假8天未获批强行休假被辞”。而法院出示的二审判决书,也引发了热议。

2020年1月5日晚上,在上海青浦区做保安的陆云生接到父亲病危的消息。第二天,陆云生递交了8天事假请假单。保安队长和小区经理签了字后,他启程赶回安徽老家。

陆云生的老家距离上海有400多公里。1月7号早上,他得知公司没有批准他的请假申请,根据公司规定,请事假连续三天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陆云生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只好再乘大巴返回上海。途中,他收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没人知道他那时候的心理活动。与主管再次沟通,陆云生连夜折回。在这之后,公司没有再联系他,也没有催他返岗。

1月14日,陆云生料理完丧事回到公司,却被告知不用来上班了。理由是,除去3天丧假,陆云生有3天旷工。

保安坠楼身亡(保安奔丧被辞引热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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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生不同意签离职申请。他觉得公司的做法令人心寒。从2008年起,陆云生来到公司做保安,已工作12年了。而每月工资在3000多一点。

后来,陆云生的代理律师、上海驷言律师事务所的沈舟回忆他和陆云生聊起那一刻的感受,“他对这家公司还是有感情的,奔丧回来却得到这么一个结果。”

公司不让陆云生去上班,他就去公司门口等着,中间和公司发生了一些摩擦,公司报了警。直到1月31日,公司才正式向他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时,距他与物业公司劳动合同到期的3月17日,不到两个月。

3月27日,陆云生申请了劳动仲裁。青浦仲裁委经审理,裁决公司支付陆云生2020年1月工资3419.3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及2019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865.16元。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一审判定公司支付陆云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5269.04元。公司不服从判决,再次上诉。2020年12月,二审维持原判。

二审结束后,公司没有把赔偿金支付给陆云生。之后,陆云生和律师申请了一次强制执行。2021年1月,他才拿到了这笔赔偿金。

目前,陆云生已拿到赔偿金,回到安徽老家。他告诉每日人物,其对结果并不完全满意,但具体的细节并不愿意透露。

在外界看来,陆云生是维权的“典范”,他通过仲裁、一审、二审最终告赢了公司。但在陆云生的代理律师沈舟看来,陆云生的每一步都是被动的。他申请了劳动仲裁后,两次上诉都是公司提起的。

这起维权案件最后能打赢,很大程度依赖法律援助。陆云生通过总工会的法律援助找到律师沈舟。沈舟帮助他收集证据,把他的诉求明确,等判决下来之后,又帮助他申请强制执行等一系列的措施。

沈舟也意外案件成为关注焦点。每年他都会代理多起劳动争议案件。而陆云生的案件,只是其中普通的一起。在他看来,该案件法理事实层面不存在太多分歧,法院最终认定陆云生旷工不超过3日。 ​

保安坠楼身亡(保安奔丧被辞引热议)(3)

本案主审法官分析此案时称:晦涩难懂的法条背后,更应该兼顾天理人情、民俗人伦。

​相比案件本身,陆云生被辞退的理由“回家奔丧”,让这起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引发热议。而法院在判决时也考虑当地风俗习惯,也引起了公众共鸣。

二审审判书最后写道,纵观本案,陆云生请假,事出有因,其回老家为父亲操办丧事,符合中华民族传统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无可厚非,公司亦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包括陆云生老家安徽在内的中国广大农村仍有停灵的丧葬习俗,尊重民俗,体恤员工的具体困难与不幸亦是用人单位应有之义。

以下是每日人物与陆云生代理律师沈舟的对话。

每日人物:这个案件成为新闻热点,你有预料到吗?

沈舟:受到广泛关注,我还是有点意外的。但也有必然性,毕竟是一个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得到了法律支持,会在广大群众中产生共鸣。这个案件贴近生活,法院没有机械地适用冰冷的规章制度,判决中还体现了一点温情。

每日人物:你大概什么时候接手这个案子的?他怎么找到你的?

沈舟:2020年3月。陆云生的案子是法律援助的案子。我们是青浦区总工会的顾问单位,我自己也是公益律师,每年都会接手大量的法律援助案件。陆云生所在的企业,是青浦经济比较发达的一个镇,那边的员工法律意识比其他镇要强很多。

每日人物:这个案子当时接的时候,觉得有难度吗?

沈舟:觉得这个案件还是有点难度的,特别是单位规章制度是很明确的,事假是否批准决定权在单位处。除去最长三天的事假,员工的确是缺勤了。此案的争议点就在这里。

每日人物:案件有什么争议点吗?

沈舟:争议点是1月14日,他回到公司那天,算不算是旷工,其实是有争议的。那一天,他其实是奔丧回来,去了公司,但是公司让他明天再来。还有1月6号那天算是丧假还是事假,也有争议。那天应该是算事假,之后才转为丧假。

每日人物:陆云生当时是什么状态?

沈舟:合同解除之后,没这么快找到新工作。疫情期间,工作也比较难找。那时候他失业,补偿金公司也不愿意给。他当时愤怒,也有点委屈。他认为自己没去上班也是有特殊原因。他觉得单位没有人性化的管理。

每日人物:陆云生算是一个维权意识很强的人吗?

沈舟:不是陆先生一直在告公司。陆先生刚开始去找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去仲裁机构仲裁了。仲裁裁决支持陆先生的仲裁请求之后,是单位上诉了两次。

每日人物:公司上诉了两次,在你之前代理过的案子出现这种情况的多吗?

沈舟:这个也是挺普遍的,起诉或者上诉是单位的权利,单位可以行使其法律赋予其权利。公司可能认为,这个案子(如输了)以后会对管理其他员工产生一种负面的影响。

每日人物:最后,陆云生对二审结果满意吗?

沈舟:陆云生的大部分请求法院都支持了。唯一没支持的一点,是2020年2月的一个月工资。1月份单位把他解除,2月公司没让他进,他就在公司门口。他认为自己是正常出勤。但法院和仲裁一般认为,合同在1月31日已经解除掉,在这之后他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所以这段期间的费用是不支持的。

每日人物:他之后有什么打算?

沈舟:这段工作结束之后,他还是要养家糊口,希望找一家比较有人情味、比较宽松的企业,继续工作。对他来说,案件已经告一段落,钱已经拿到,他回到老家了,也不想太多的人来打扰。如果这个案件太多关注的话,对他以后找工作未必是一个好事。

每日人物:除了案件本身,你们还有其他的交流吗?

沈舟:偶尔我也跟他聊过,比如说万一在之后的工作中碰到类似的问题,怎么更理性维权、如何收集证据。在适当的范围内,尽量调解,减少诉类。还可以减少维权时间,尽快拿到应有的赔偿或者补偿。因为很多案件其实最终赢了判决,执行不到位的也有。

每日人物:你一般代理案子是蓝领的比较多吗?这些年这个群体维权有什么变化?

沈舟:基本上是体力工作者或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他们现在维权意识比以前强很多,尤其是相比几年前,他们有可能是非理性维权,现在用更文明合法的维权方式,比如协商调解、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每日人物:疫情期间,你接触的劳动争议案件增多了吗?

沈舟:拖欠工资问题或工资标准的问题发生的争议还是比较多的。比如说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导致拖几个月工资。或者公司认为以前的工资过高,希望降低标准,和员工未能达成一致,产生的争议也有。

(文中陆云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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