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甘肃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7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3.7%,第二种形态占20.8%,第三种形态占2.7%,第四种形态占2.8%,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甘肃精准监督执纪?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甘肃精准监督执纪
党的十九大以来,甘肃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7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3.7%,第二种形态占20.8%,第三种形态占2.7%,第四种形态占2.8%。
数据背后,是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把握、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的缩影。
案件查办不松劲
第三、第四种形态占比虽小,但发挥着惩治震慑作用。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甘肃坚持从严惩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省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的意见》,通过制定办案计划、重点线索报备和领办案件、个案指导等方式,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据统计,全省处置问题线索11.5万件,线索处置数、立案数、处分人数、移送人数年均分别增长15.3%、15.3%、11%和61%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持续加大查处力度,精准有序反腐肃贪。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审查调查“一把手”2529人,占立案审查调查总人数的5.5%。
根据形势任务要求,甘肃突出惩治重点,靶向惩治腐败。2019年,严查人防、食药、金融、教育、医疗等领域腐败问题。2020年,严查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巨额行贿多次行贿、国有企业腐败和风险背后的腐败等问题。2021年,把政治腐败问题,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科教领域腐败问题以及“影子股东”等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重点。
早治病、治小病
日常工作中拉拉袖子、提个醒,防止小错误变成大错误。
省纪委监委探索构建由“总体办法 分项指导意见 监督清单”组成的监督体系,推动日常监督体系化规范化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17年以来,全省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6万人次、第二种形态3.2万人次,其中,省纪委监委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占比达96.5%,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党员干部。
如何把监督挺在前面,甘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兰州市皋兰县纪委监委采取“记分式”考核办法,从发现问题线索、约谈提醒、开展调研分析、及时报送监督成效等8个方面量化评分,实行“月计划、季通报”,对镇纪委和机关各室分类管理。酒泉市阿克塞县纪委监委推出日常监督月调度机制,每月定期召开月调度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掌握进展,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能有效拒腐防变。甘肃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今年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通过深入调研、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级党组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传承伟大建党精神,自觉践行初心使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管党治党首先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每年派人全程列席督导市州和省直部门班子民主生活会,特别是督促受到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在会上作出说明,自觉接受监督。
容纠并举促担当
不敢推陈出新,怕出错被问责;不敢批评教育,怕反被诬告、恶意中伤……对此,甘肃各地纷纷制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配合绩效考核、干部年终考核、考察选拔等综合杠杆,激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
“我们探索建立走访群众干部、查看工作实绩、上级签字背书、审理审核把关、集体研究决定、报备存档留底的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对干部精准画像,目前已对2名省管干部作出容错处理,取得良好效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没有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坚持给政策、给出路、给希望,不“一棍子”打死,不“另册管理”。比如,庆阳市环县纪委监委探索制定《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办法》,先后与组织部门对356名受处理处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加强跟踪管理、鼓励悔错改错,其中36名得到重新任用或提拔使用。
省纪委监委针对脱贫攻坚期间“问下多、问上少,小案多、大案少”,以及个别处分频次高、程度重等挫伤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问题,建立扶贫领域问责提级审核制度,有效防范问责泛化,2020年全省问责村干部占比比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时下降35%,充分保护了基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张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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