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自己的企业业绩能像脱缰野马一样奔腾不息企业或者行业的野蛮生长,需要具备一定的因素本文就这一问题做简要分析,仅供参考,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野蛮的成长是什么?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野蛮的成长是什么(简析野蛮生长的因素)

野蛮的成长是什么

企业主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自己的企业业绩能像脱缰野马一样奔腾不息。企业或者行业的野蛮生长,需要具备一定的因素。本文就这一问题做简要分析,仅供参考。

一、政策宽松

在政府鼓励创新的条件下,一些新的事务不会被干预太多,甚至还有一些政策扶持。当然,这个必须满足在表面上、小范围内不伤天害理,看起来还有利于民生,有利于社会发展。刑法里面的很多生意都很赚钱,但是被禁止的。符合政府导向的,短时间内不会被限制,有野蛮生长的潜力。

二、空间巨大

想要野蛮生长,市场空间、市场容量应该是足够大的。做那些小众的产品,注定成长空间不大。能够做到雅俗共赏不容易,否则别去做太高雅的东西,曲高和寡是正常现象。接底气一点的东西,受众才足够大;其次,就是可复制性强,可以简单地操作就能不断裂变复制。第三,规模效应明显,能够支撑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成本上升;最后,还需要在上下游的谈判中处于优势地位。

三、漠视规则

漠视规则就是不能因循守旧,自建价值体系,对之前的商业逻辑进行革新。如果在一个靠互联网售卖假货的世界里,靠互联网卖真货是革命行为,靠实体卖假货是短期行为,靠实体卖真货是差异化行为。漠视规则其实象征着重构价值观,降低自己的底线,但以法律为红线。漠视规则很大程度是漠视商业伦理和商业道德,不去想那些竞争可能导致多少人失业,多少人失去生计,颠覆一个行业可能带来的民生问题。怕得罪人,就别去做创新的商业。以前的“无尖不商”是褒义词,现在好像变成了“无奸不商”,大概就这个意思吧。

四、项目新颖

项目需要有一定的新意,至少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表示这事不能做。大陆法系,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当年的网络诈骗没有适用的法律条文,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定罪。创新的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大众还没明白其中的商业逻辑,不易模仿。第三,项目足够新,起步的要求比较高或者比较特殊,有一定的稀缺性。第四,是有较高的技术壁垒或者规模壁垒。

五、价值可视

这个观点其实很多人感觉比较费解,简单讲就是这个项目开展起来之后,效果很明显,肉眼都可以看出来其价值。带给消费者的价值容易被感知,在传播中更容易推广。不像很多人,怀才就像怀孕,时间久了才能看出来。

六、金融支持

项目获得资方的认可,可以进行规模扩张。而且如果有资方的资源就更好。现在的融资,缺的不仅仅是钱,可能缺管理技术或者企业经营的资源。

七、公关控制

用到了控制这个词,确实有点过了。但是看看现在的情况,控制这个词似乎也算贴切。首先,制造繁荣现象,带动从众消费,扭曲消费者心智。很多企业不说,但确实是在这么做,毕竟国内的营销的主要方向就是为了扭曲消费者心智,让他们做出不理性的决策。当然,这也是消费者教育的一部分。第二是舆情控制,负面消息有效阻止。这个算是正常的公共关系范畴。第三,可能就稍微有点过,提高维权成本,消费者没办法对等交流,投诉无门。这样,在企业蒙眼狂奔的时候,不会撞到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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