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周萍英

通讯员 杜心怡 王银

男子听说竹鸡能卖好价钱,遂在网上购买工具,邀约朋友一起上山捕猎,谁知村民发现报了警,换来牢狱之灾。近日,湖北省宜城市公安局刘猴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当场查获捕猎工具(鸟笼、猎夹、竹鸡套、音响)一套,解救并放生2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竹鸡。

徒手抓鸡盗窃案例(男子布阵仿生陷阱)(1)

对竹鸡进行放生(通讯员供图)

5月6日10时许,刘猴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举报,称其发现一辆白色越野车朝钱湾村山上偏僻地段行驶,怀疑有人偷偷在山上捕猎。

接警后,民警着便衣迅速赶至现场并在附近布控蹲守。10时26分,民警在刘猴镇钱湾村一组路边,发现一辆与群众所描述特征相符合的现代牌白色越野车,立即引起警觉。在观察车辆四周无人后,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该车后座放有疑似“三有动物”竹鸡3只,其中有2只为活体。为避免打草惊蛇,带班民警将布控人员分成2组,从车辆左右侧进山搜寻。

山中偏僻难行,很少有人前往,民警小心翼翼从狭窄道路前行,20分钟后,在右侧山上发现嫌疑人踪影,此时,一男子正站在鸟笼不远处望风,另一男子手里拿着音响,见有人来慌忙往山上逃去。民警立即进行围追堵截,将其控制,现场查获鸟笼、猎夹、竹鸡套等捕猎工具。

据汪某交代,不久前,他听说刘猴镇山上有竹鸡出没,逮着了能卖个好价钱,遂心生念想。5月6日上午,汪某邀约桂某,二人驾车来到山上,将事先准备的装置放在茂密的草丛中布阵“仿生陷阱”,成功捕到3只后汪某将竹鸡放到车内,准备再捕时被民警当场抓了现行。

经鉴别,汪某及桂某猎捕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胸竹鸡,其使用的电子诱捕装置是法律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

目前,二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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