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聪

视频剪辑 轩逸瑶

1.6亿元片酬,工作77天,平均每天的薪水达到208万元。而为了突破广电总局等单位发布的“限薪令”,更设置阴阳合同,企图使高价片酬合理化并涉嫌偷税漏税……

4月26日,郑爽前夫张恒在网络曝出与郑爽及郑爽家人的相关微信聊天记录,一石引发千层浪。

28日傍晚,央视新闻《共同关注》栏目报道称,近日网上反映演艺人员郑爽涉嫌签订“阴阳合同”、拆分收入获取“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媒体了解到,前期群众举报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正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调查核实。

北京市广电局已启动对相关剧目制作成本及演员片酬比例的调查。税务和广电管理部门将认真落实中宣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通知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整治“阴阳合同”、“天价片酬”、偷逃税等问题,严格电视剧合同管理,严控电视剧制作成本和演员片酬在电视剧制作成本中的比例,为电视剧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1.6亿片酬,源自4月26日张恒发布在网上的一个“微信聊天”录屏。

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1)

长达5分22秒的录屏中,前半部分为署名“Bubble郑爽 妈妈”“成华 Bubble爸爸”“郑爽”的用户跟“张恒”就片酬、阴阳合同、税务问题的聊天。

以下为极目新闻记者根据视频梳理的时间时间线:

2019年1月11日:

署名“Bubble郑爽 妈妈”(以下简称爽妈)的用户提醒“张恒”,“你这文字能撤回不?以后尽量有一些东西不用文字,有一些关键的事儿我们可以打电话,语音电话说。”

1月13日,“爽妈”发送与“限薪令”有关的文章,可以推测,他们在聊有关片酬的事宜。

说什么呢?说跟“钱”相关的事儿。

2018年12月25日:

署名“郑爽”的用户向“张恒”发来《倩女幽魂》人物小传、大纲等资料。

2018年12月26日:

署名“郑爽”的用户提到,《倩女幽魂》片酬给到1.5亿,“1.8亿希望(涨到)。”

2019年1月4日:

署名“成华 Bubble爸爸”让张恒跟郑爽做工作,“我觉得能保证1.5(亿),保住这个原有合同额也相当不错了,这事……你要做做工作”,期间提到“以前1.8(亿)也很吓人了,也很多了,这个形势我觉得弄的风险有点太大。”

同时,“爽妈”也希望“张恒”劝劝郑爽。

2019年4月20日:

“爽妈”跟“张恒”商量合同问题,嘱咐对方有空时“打语音电话”商讨。

为了应对“限薪令”,提到将谈定的《倩女幽魂》片酬1.6亿拆分为4800万片酬(阳合同),加给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12亿”的“阴合同”。

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2)

2019年6月3日:

再次提到说重要问题时要“语音”。

“爽妈”:“对,就是反正你就记住,包括跟爽聊这些事儿,万分小心,包括一些敏感的词儿,比如片酬,数等等,都不说,也不要微信说也不要拿汉字说……就是聊天的时候或者用语音电话聊的时候大概的说一说,也别把万、千的(单位)说上,比如说1点几,4千几这就行了,就不说那么详细。”

“爽妈”提到,“演员这个行业特别不好干,真的(片酬)就是超过5000(万)跟你秋后算账……”

2019年6月14日左右:

提到《倩女幽魂》最终定了1.6亿片酬。

“郑爽”跟“张恒”谈到,“不过算算每天200万可以拿就算了。”

2019年5月、6月

“郑爽”反复询问,“今天打钱了吗”“老公你可得把钱要回来”“啥时候打钱啊”

2019年8月1日

以“增资款”为名的1.12亿片酬,其中7500(万)中的95%已经到账。

2019年9月21日

“爽妈”指导“张恒”相关“避税”问题,提到“阳合同”中的4800万片酬要开个人所得税,“个票不划算,要40%多”,如果以签约艺人的身份就是21%。

以上,张恒指控郑爽为获取天价片酬与剧方签订“阴阳合同”,更涉嫌偷税漏税。

1.6亿元片酬是什么概念?

有网友算过一笔账:一个月薪5000元的普通人,需要不吃不喝连续2666年才能赚到1.6亿元,“可能得从西汉开始挣钱一直努力到现在”;如果你每天中奖500万元,也需要连续32天不间断中奖才可能实现。

而日薪208万又是一个什么概念?

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3)

这个数字,很多人不吃不喝工作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能赚到。

如果严格按照8小时工作来推算,一系列结论更叫人无奈:郑爽每小时收入约26万元,每分钟收入约4329元,每秒钟约72元。日进斗金,不过如此了。

在网络,有网友已经开始以“爽”为单位为各大巨头公司计算年营业额——一“爽”约为人民币6.4亿,阿里巴巴一年收入大约为220“爽”,腾讯为191“爽”,京东为77“爽”,芒果超媒“仅”为3“爽”……

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4)

郑爽的1.6亿元片酬,让范冰冰偷税漏税案中为人熟知的名词“阴阳合同”,再次呈现在大众眼前。

“阴阳合同”,是艺人为了规避“限薪令”想出来的昏招。“限薪令”又是怎么回事呢?

2017年9月,中广联电视制片委、中广联演员委员会、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协会等行业组织联合发表声明,建议演员总片酬不超过剧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

2018年6月,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都要规范演员片酬。

同年8月,优爱腾三大视频网站和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11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综艺节目也要遵守相关规定。

总结一下就是,无论是电影、电视剧还是综艺节目,演员的总片酬都不能超过一个项目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的片酬不能超过总片酬70%;对主流长视频平台自制和采购的内容来说,在含税的基础上,演员单集片酬不超过100万元,总片酬不得超过5000万元。

这就可以解释,郑爽与《倩女幽魂》剧组签订的“阳合同”中,其总片酬为4800万元,但其实另外的1.12亿元,则以对郑爽母亲当时持有的晶焰沙公司增资的“阴合同”达成。

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拍倩女幽魂日进208万)(5)

阴阳合同的出炉,本质上是艺人拒绝自降身价出演影视作品,同时,也有资方为其买单。

4月27日,编剧汪海林在微博提到,这种实际上依然存在的天价片酬,与当前很多平台“指定流量”的做法有关系。他透露,一般情况下,平台会指定一个项目的演员范围,要求制作公司在其中选择,“有这几个人演平台就买,随之,平台也会有个大概报价。”

“报价到五个亿购片价的时候,制作公司就可以出3亿请平台指定的演员,一男一女,一人拿走1.5亿,剩下的,所有成本加起来5000万,总共成本3.5亿,除去税、回扣,制片方可以赚接近1亿。真正用来拍戏的钱是5000万,除了制作费还包括编剧、导演、所有工作人员的费用,那么,中国电视剧能好看吗?”

阴阳合同除了让艺人规避了“限薪令”,更大的危害在于偷税漏税的存在。如果张恒抛出的录屏最后在调查中被证实为“真”,那郑爽将至少面临和范冰冰一样的罚款处罚。

(文中视频由张恒发布在网络,图片为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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