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童 通讯员 李光祯

“警察,别动!”凌晨3时的深山里,伴随响亮的口令,几把警用强光手电的亮光同时照在了3名男子身上,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亮铮铮的手铐就牢牢铐在了手上。

这正是8月21日发生在三明沙县区大洛镇一山头的一幕。当天凌晨,大洛派出所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收缴自制枪支2把,扣押被猎杀的白鹇等野生动物10余只。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沙县公安分局结合辖区特点,扎实开展涉枪涉爆宣传,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增强群众参与缉枪治爆及打击非法狩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8月20日20时许,分局大洛派出所接村民反映,山际村一山上有人提着编织袋逛来逛去,鬼鬼祟祟。

接报后,所长陈泉生立即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夜幕中,10余名民警连续在灌木丛里蹲守6个多小时。

直至次日凌晨3时许,一组埋伏的警力听到半山坡轻微咳嗽的声音,立即摸黑迅速往山上追击,在山腰上现场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陈某、魏某、林某,并在距离3人不远处,起获几人藏匿的自制枪支1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省重点保护动物山麂等被猎杀的动物10余只。

关岭最新抓捕消息(因馋几口野味)(1)

“我们就是馋几口野味。”三名嫌疑人到案后,很快供述了自己的作案动机。

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魏某、林某等人为满足口腹之欲,从网络上购买相关配件组装后自制枪支多把,用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并食用。三名犯罪嫌疑人到案后,藏匿于家中的另一把自制枪支也被民警依法扣押。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非法狩猎,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枪支弹药系国家严格管控物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持有,制造、私藏、贩卖、走私、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有违反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猎捕或收售野生动物、涉枪涉爆等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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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荷

实习生:廖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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