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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由来(问题商家请重温)

一日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由来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

市民王先生前往荆门百佳汇超市万达店购买蔬菜西芹,却遭遇挂牌价与结算价不符,挂牌价5.96元/公斤,称重价却是7.96元/公斤,每公斤相差2元;

另有市民报料,生态运动公园附近一农夫山泉自动售水机的陈列品水量不一。经营者回复,陈列品为自灌水,将更换正品到自动售水机陈列栏。

前不久,我市发生的两起投诉让消费者“很受伤”。律师以案说法,认为超市涉嫌价格欺诈、自动售水机经营者涉嫌销售欺诈。

“人无信不立,商不信无利”,诚信开店、守信经营已成为越来越多商家的共识。但我们也看到,商家失信行为依然屡见不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不诚信行为时有发生。虽然这两起投诉事后都得到了妥善处理,但上述不良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的困扰显而易见,也给自身带来信任危机,可谓损人害己。

“诚招天下客,誉从信中来”,在我国古代商业文化中,“童叟无欺”“人背信则名不达”等宝贵传统为世代口碑相传。现如今,一提起商人,人们常见的评价就是“无奸不商”,似乎商人没有不奸诈的,不奸诈就做不了商人。之所以有此印象,是因为一些黑心商家为暴利所驱使,不惜突破诚信底线、触碰法律红线,结果被消费者唾弃、受到法律制裁。有道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当然“失民心者必然失天下”,市场主体的发展也遵循这个理。

其实,古人也有“无尖不商”一词,只不过“尖”与“奸”音同、意不同。过去,商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当银货两讫之后,商家会额外加点米在米斗上,这样的米斗表面便会鼓起一撮“尖头”。推而广之,去布庄买布时“足尺放三”“加三放尺”、拷油拷酒都有点添头等,都是“无尖不商”的体现。

既保证份足量够,还让客户有点甜头,便是“无尖不商”一词的含义所在。主动“冒尖”的商人无疑是厚道的、守信的,“无尖不商”的让利行为则是古人做生意奉行的黄金法则。这不但是一种促销手段,更体现了诚信经营。在此,笔者不禁发出呼吁:那些有着欺诈行为的问题商家,请重温“无尖不商”的典故!

诚信经营,不只是道德问题、文明范畴,更是兴业需要。犹如高楼大厦的建立非一蹴而就之事,良好信誉的建立也非一朝一夕之功。一些“老字号”为何能成为永久传承的金字招牌?好市场偏爱笃信者,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把诚信视为生命。

企业需要诚信,普通商户也需要诚信,无论规模大小。只有守法经营,深刻领会诚信的内涵,并积极践行“无尖不商”,企业方能“笑傲市场”;只有以诚相待,时时处处为消费者着想,不掺杂造假、欺瞒使诈,商户才会生意兴隆。(评论员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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