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男子程幼泽“高调出狱获刑”一案,4月13日上午二审宣判。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程幼泽维持原判。

2016年5月23日,程幼泽自山西晋城监狱经过减刑后释放时,上百名社会人员列队放鞭炮迎接。程幼泽“高调出狱”相关视频引发关注,其本人则被称为“黑老大”。此后,程幼泽一审数罪并罚,实际执行有期徒刑6年。不过,一审判决中,程幼泽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获刑,并未被认定“涉黑”。

程幼泽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尽管程幼泽因“黑老大”闻名,但法院的两次宣判,均未认定其具有涉黑情节。

山西晋城高调出狱 山西高调出狱案二审维持原判(1)

▲程幼泽“高调出狱”经查系自导自演闹剧。 央视新闻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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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幼泽“高调出狱”,鞭炮铺在所经道路两侧。 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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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具有主观故意

4月13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程幼泽等人的行为确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故维持原判。

在此之前,警方调查显示,程幼泽“高调出狱”事件为事先策划。2016年6月10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调查结果称,程幼泽在出狱前,曾经与家人和朋友多次联系,要求在出狱时“能多聚点人和车”。此后,程幼泽曾经的司机蒙某某,找到一家以策划婚庆典礼、企业形象为主要业务的“赵枫视频工作室”,让其策划出狱仪式,并承诺给策划费1万元。

晋城中院在二审判决书中认定,公诉机关提供的通话记录、监听记录、其他证人供述显示,程幼泽对当日有大量人员来迎接其出狱知情,应当知道晋城监狱的职能,大量人员、车辆在晋城监狱及周边长时间聚集,会扰乱监狱的工作秩序,对稳定的社会秩序造成破坏,但其仍然追求这一结果的发生,具有主观故意,“严重扰乱晋城监狱工作秩序,挑战的是社会法治权威,危害的是公民法治信仰”。

此外,晋城中院称,晋城监狱及武警晋城支队第三中队出具的证言能够证实,晋城监狱为处理程幼泽“高调出狱”事件,导致相关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此外,“相关视频的大量传播和负面评论,正是本案恶劣的社会影响,对公众社会正义观的冲击,以及对社会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证据”。因此,原判决认定程幼泽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故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程幼泽的辩护律师朱孝顶称,尽管程幼泽因“黑老大”闻名,但法院的两次宣判,均未认定其具有涉黑情节。朱孝顶说,根据《刑法》规定,以及最高法的立法解释,涉黑犯罪需要具备“有组织”、“有稳定的成员” 、“有保护伞”等特征,而程幼泽长年在监狱服刑,没有固定活动及经营场所,没有稳定的组织和成员,因此不能被认定为涉黑组织者,“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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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晋城市中级法院发布程幼泽等人二审判决情况。 视频截图

对话

程幼泽姐姐:他在监狱十几年,性格有缺陷

宣判后,程幼泽的姐姐程幼敏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弟弟在狱中多年,与外界没有接触。目前,家人将在与程幼泽会见后,确定是否继续申诉。

重案组37号:什么时候知道二审判决?

程幼敏:今天没有去法院,但是通过律师,已经知道二审的结果。

重案组37号:怎么看待最终结果?

程幼敏:对于这个判决,下一步打算在与程幼泽会面后,听一听他本人的意见,比如到底要不要继续申诉。

重案组37号:事发至今,案子对家里生活有什么影响?

程幼敏:影响很大,全家人的生活都被改变。弟弟就一个女儿,在他出事前毕业,到现在好几年,一直找不到工作。弟弟出事后,孩子就不太愿意出来抛头露面,也没有单位敢用她。因为很多人都说,我弟弟是“黑社会”,是“黑老大”。

重案组37号:为什么外界都说,程幼泽是“黑老大”?

程幼敏:程幼泽是喜欢交朋友那种人。

重案组37号:程幼泽的人生经历怎么样?

程幼敏:弟弟上学上到高中,毕业后就在医院的放射科工作,后来因为帮人做假,结果出事坐牢。搞煤矿是近些年的事,也没做多少年。他前前后后有十几年在监狱里,他这个性格有些缺陷。

重案组37号:出狱当天是怎样的场景?

程幼敏:当天我们家里人上午9点多就到监狱门口了,我、我哥、弟弟的妻子女儿,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去的。到了门口,就看到很多人在门口。后来弟弟出来了,但是走得很快,在我们前面,都没来得及跟他打招呼,他就跟着那些人走了。

重案组37号:“高调出狱”是谁组织的?

程幼敏:出狱时的那种排场,那些都是社会人,我们家里人都不认识。

新京报记者 王煜

编辑 张太凌 校对 郭利琴

本文为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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