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开端,巴克的主人是法官圣克拉拉县的法官,巴克也极受主人宠爱,在这里它简直就是混世魔王。
县上的居民都知道它,但是都不敢惹它。它会在大街上衔走报童的报纸,好奇地看着别人抬的透明冰块,也会追着骑自行车的行人跑。
它可以跳到床上去叫醒姑娘们,在楼梯上跑得惊天动地。急速的奔跑差点摔坏高几上的花瓶。佣人听到它奔跑的声音如临大敌,却也只是把厨房里面的食物全部收起来。
它有漂亮的毛发,硕大的身躯,可以在花园里任意追赶兔子。
但是,巴克很贪嘴,喜欢一切美食。所以它弄砸了主人的生日派对,被主人关门外闭门思过。因为一块吃的被盗狗者拐走。
它的第二任及第四任主人,一个是贩狗的,一个淘金的。唯利是图,对狗也是非打即骂,因此巴克过得很不好。
第三任主人是邮差员,巴克是被作为雪橇犬被买走了。
在这里,它学会了很多。它第一次接触到了雪,和其他雪橇犬友好相处(斯皮茨除外),和其他雪橇犬一起干活时,从最开始的业务不熟练,导致了一场翻车事故。
后面却能作为头犬拉动雪橇帮助主人顺利到达邮局。但是,它在主人的面前,只是一条雪橇犬而已。
因为怕冷,它挤进了主人睡觉的帐篷,却被赶了出来,并说:狗睡外面。
第五任主人是一个失去儿子并且离婚了的老人。它会打翻老人的酒杯不让他饮酒,也会把他的酒瓶藏起来。它陪老人去探险,可以和老人一起睡帐篷,老人会和它谈心。老人让它知道了不用乞求也会给它食物。
它陪着老人淘金,根据老人的指示找出来颗粒大的金子。会给老人捕来鱼,捕来鸟。
后面因为救了落水的狼,它融入了狼群。有了更多朋友后,它就经常不在老人身边,回去得越来越晚。
正如老人日记里面写到:我看到了巴克的变化,有东西把它拉入森林,拉入狩猎,他仍然是那条狗,但我很难想象它,重返人类文明,有能容下他的大房子吗?这段旅程,似乎指引巴克走向他的命运。
但是当抬头看到天上的月亮时,它还是会记得该回家了。
后面老人被淘金者杀害,巴克也为老人报仇,并因自己的聪明与勇敢成为了狼族首领,彻底习惯了大自然里的生活。
所以比起第一任主人,能提供巴克丰衣足食的生活。我觉得它最后的主人更能人巴克幸福,因为在他这里,巴克不再是宠物,而是相依为伴的朋友。他鼓励巴克去接受新鲜事物,去融入大自然,释放了巴克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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