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所有看到这一节的人都会赞一声:鲁达好汉子!这起“历史上”著名的见义勇为事件,由此登上了小学课本,鲁达也成为正义的化身。

然而,这起事件并没有那么简单。当我们仔细阅读书中的每一个字时,会发现许多被忽视的细节。很显然,这些被忽视的细节,才是作者真正要告诉我们的东西:鲁达见义勇为的动机,并不是那么纯粹。

卢俊义鲁智深谁厉害(状元桥斗殴致死事件)(1)

鲁达为什么会听信金翠莲的一面之词

鲁达之所以会与镇关西发生冲突,最关键的人物就是金翠莲。他与史进、李忠吃酒时,遇到了流落酒楼卖唱还债的金老父女,在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后,不仅慷慨解囊资助金老父女,还决定为他们出头,好好教训一下郑屠。

那么问题来了,金翠莲与郑屠的事件,怎么可能仅凭金翠莲的一面之词,就认定错全部在郑屠一方呢?鲁达凭什么得出这个结论呢?他既没有郑屠的供词,又没有深入了解调查,就决定为金翠莲出头,是不是太鲁莽了?

由此引出一个问题:一,鲁智深是不是个性情鲁莽、偏听偏信的人。

鲁达原本是老种经略麾下的武官,小种经略任职渭州时,老种经略派他随同上任,负责处理一应事务。

渭州即今天的甘肃平凉,设于宋真宗景德四年八月,即1007年。渭州正好是宋朝与西夏的交界处,双方陈兵于此,西夏虎视眈眈,算是抗敌的最前线。小种经略来此镇守,既表明了朝廷对于此地的重视,也从侧面证明了种家军的强悍。

既然渭城干系如此重大,如果鲁达是一个李逵那样鲁莽粗陋的汉子,会给小种经略惹出多少麻烦?老种经略能放心让这样的人去帐下听用、辅佐小种?但凡新官上任,带到新单位的一定是个精细过人、心思周密、关于协调处理关系下属。谁愿意带着一个成天喝酒,没事打架闹事、惹是生非的下属?

再者,鲁达声称自己做过“关西五路廉访使”。“廉访使”是宋朝派驻到各地的监察官员,他们品级不高却权力极大,主要工作就是监察地方的政绩、治理、民生、军备、农业、治学等各项工作,并将实际情况汇报到朝廷,作为考核地方、了解实情、决定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

鲁达这个“廉访使”,是参照朝廷官制,负责监察种家军各地驻军的一个官职,很有可能是种家军自行设置的一个职务。种家军在西北边镇权力极大,鲁达能够代表老种经略去各地监察,以老种经略的精细和心思,会派一个鲁莽的人去干这事?

鲁达的精细,不仅仅表现在这些方面,例如他千里护送林冲,在后面如影随行,董超等人居然毫无察觉,在关键时刻现身救了林冲。再比如鲁达在收拾郑屠时,并没有过去就开打,而是一步一步撩拔郑屠,既让他心浮气躁、又消耗了他的体力,步步算计、稳操胜券。

综上所述,鲁达着实是一个心思细密、做事周到、厉害精明的角色。那么,他为什么仅仅只听了金翠莲的话就作了决定呢?

卢俊义鲁智深谁厉害(状元桥斗殴致死事件)(2)

鲁达与郑屠的恩怨

鲁达与郑屠的关系,远比表面上的要复杂得多。书中是这样描写的:

鲁达听了道:“呸!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泼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

这句话,所表达的细节极为丰富,堪称神来之笔。

第一,鲁达是看不起郑屠的。宋朝确实是文贵武贱,但这只是相对而言。武官也是官,和老百姓相比,仍然是高高在上的。郑屠是什么人?杀猪卖肉的屠夫,下九流的职业,在阶层壁垒森严的宋朝,鲁达怎么会看得起郑屠呢?

第二,既然两个人的地位差别如此之大,鲁达和郑屠有什么好计较的?关键就在于“投托”两个字。小种经略来渭城镇守,各路牛鬼蛇神哪个敢不去拜会?哪个不怕?哪个不惧?郑屠投托小种经略门下也没什么奇怪的。

古代这种松散的人身依附关系,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说直白点就是交保护费,我出钱,你罩着我,我有事,你得出面。就算不出面,至少花钱买个平安,否则,不交的话,不要说做生意了,只怕连容身之处都没有。

但是,如果仅仅是交保护费,鲁达会如此愤怒吗?一个卖肉的能够巴结到小种经略,要么郑屠极其善于巴结,要么郑屠雄势大,要么是郑屠有背景,背后有人,这就导致郑屠在面对鲁达时,有了自己的底气,这就和小种经略府代言人鲁达产生了矛盾冲突。

如果我们朝深里想,鲁达自己有没有势力范围,有没有需要罩着的人?渭城就那么大一点地方,蛋糕就那么大,两个人及背后的势力,很难不产生冲突,郑屠当然没有能力威胁到鲁达的地位,但是让鲁达吃个瘪还是没有问题的。

鲁达来到肉铺寻衅时,郑屠一眼就认出了鲁达,可见两个人早就相识,这种表面上的云淡风清,并不能掩盖他们之间的暗流汹涌。郑屠和鲁达的地位相差如此之大,郑屠居然还敢拿着刀来捅鲁达,可见郑屠确实怕鲁达,但也没有达到畏之如虎的地步。、

此外,郑屠的肉铺所在地也耐人寻味。“状元桥”,要么是有读书人中了状元之后修建、用来炫耀的,要么就是书院左近,用来勉励学子的。但无论是谁修建的,一定会建在人烟繁华之处,谁会费了偌大力气,在荒郊野修个状元桥?给谁看?

鲁达拳打镇关西时边上围满了“观众”,也说明了状元桥是个市井繁华所在。郑屠的肉铺能够开在这样繁华的地方,而且周边就他一个肉铺,难道靠的是买卖公平、定价合理?须知,底层利益的博弈和市井间的爱恨情仇,远比我们看到的要血腥、要惊心动魄。郑屠能够在状元桥这样的黄金地段开肉铺,绝不是一般人。

再者,鲁达要放金老父女离去,店里的伙计却得了郑屠的吩咐不让他走。郑屠一个屠宰业的,居然能够影响到旅馆业,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郑屠的厉害吗?

懂得迎逢、善于巴结、心狠手辣,郑屠,也是个狠角色啊!换一个角度看的话,郑屠比梁山上许多好汉要强太多了,如果郑屠一刀捅死了鲁达,说不定也会投奔梁山成为好汉之一呢。可惜,梁山好汉都是“内定”的……

答案到这已经呼之欲出了:鲁达和郑屠结怨不是一天两天了,鲁达早就想收拾郑屠,金翠莲正好给了他这个机会。鲁达的行为从本质上讲,确实是见义勇为,但并不仅仅是见义勇为,有着更为复杂的动机。

鲁达之所以相信萍水相逢的金翠莲说的话,说明他对郑屠是个什么样的人心知肚明,相信郑屠绝对能够做出这种缺德事。

卢俊义鲁智深谁厉害(状元桥斗殴致死事件)(3)

郑屠事件背后的市井规则

鲁达失手打死了郑屠,为什么要跑路呢?

鲁达打死郑屠之后,立刻回到府中收拾细软逃跑,从此流落江湖。而即便是成为逃犯,弃官不做,鲁达也喜欢别人叫他鲁提辖,就象武松喜欢听别人叫他武都头、宋江喜欢别人叫他宋押司一样。

既然如此,为什么鲁达要跑?要知道,鲁达可是镇守渭城的一把手小种经略府上的红人啊,难道小种经略不罩着他?就算有那么多目击证人,以小种经略的影响力,完全可以影响地方官员的判词,判个过失杀人、情有可原,发配到自己的部队系统充军,过个三年五载大家都忘了这事再让他回来不就得了?

以小种经略的势力,要办成这事,根本没有一点难度,那鲁达为什么还要跑?原因只有一个?小种经略从不循私、敬畏法度,绝不会包庇鲁达。

这也说明,宋朝的法律体系依旧在运转。这也能够说明以高俅堂堂太尉之尊,想把林冲弄死,也得大废周折,不敢明目张胆去做的原因。

既然如此,像郑屠这样凶名在外、欺压弱小、横行霸道的人,金老父女天天在外面卖唱,他欺侮金翠莲的事在渭州人人皆知,为什么能够逍遥法外,每天安然卖肉,继续过着幸福的生活?

一方面说明郑屠确实凶名在外,大家都不敢去揭发他。民不举、官不究,官府自然也就不管不问了。并且,郑屠可是“投托”在小种经略门下的,他也是有保护伞的,一般人还真惹不起他。

另外一方面,这件事也揭露了市井的潜规则,那就是帮亲不帮理。郑屠这事尽管做得缺德,甚至是人神共愤,可郑屠毕竟是渭州本地人,周边的不是亲朋好友、就是街坊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而金老父女,却是两个无依无靠的外来户,和大家无亲无故,大家凭什么要冒着得罪“自己人”的风险,去帮助两个素不相识的外人呢?以后大家要不要见面了?要不要来往了?

郑屠再凶横霸道,可他是自己人啊,就算他干了缺德事,可他是自己人啊。就算金老父女再可怜,可他们不是自己人啊。

市井间的站队规则,就是这么直接、简洁。

他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道理很简单:我帮了你,将来你也得帮我。这是一种悄然达成的默契,不需要语言交流、水到渠成、你知我知、心知肚明。

很显然,这种选择能够给大多数人带来安全感。他们在市井间,结成了一个松散而又紧密的利益集合体,彼此之间,有着争斗与冲突,但是在对外时,却出奇地一致。这种排外的心理,不仅仅存在于市井间,同样也存在于朝堂之争,存在于梁山的团体之争。

梁山上,降将是一派,二龙山诸人是一派,宋江、吴用等是一派。那些没有团体的孤家寡人,譬如卢俊义,纵然枪棒天下无双,可他就燕青一个小弟,在梁山上根本没有多大影响力。

把自己的朋友搞得多多的,把敌人变成自己的朋友而不是去想方设法击败他,或者是让自己尽快融入一个团体,这才是混社会的不二法则啊!

卢俊义鲁智深谁厉害(状元桥斗殴致死事件)(4)

鲁达并不是个完人。

其一,他在资助金老父女时,李忠只掏出二两银子,他就说人家小气。这二两银子,可是李忠风里来、雨里去,打拳卖艺挣来的辛苦钱。

其二,鲁智深在五台山当和尚,以掩盖自己杀人犯的身份,却在寺内喝酒闹事,考虑过金翠莲的感受吗?

其三,李忠等下山抢劫拼生拼死,为鲁智深筹集路费,他却趁人家不在,把人家的金银酒器踩扁,一股脑地拿着跑了。这算什么好汉?

读名著,许多细节挖掘起来,其乐无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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