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在大学里面,有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导师被称作“老板”。如何看待这种现象呢?

我的观点非常明确:导师被称作“老板”,是导师的耻辱。

是不是所有的导师都严厉(导师被称作老板)(1)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导师”和“老板”各自的含义是什么。导师,其本意是研究生论文指导老师。导师作为某个领域专业研究者,以自己丰富的知识指导研究生开展研究,写作学术论文。在其中,学生得以在导师的指导下,在学业上得到精进,更加顺利地毕业,以实现自己的职业追求;而老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也可以在学生的协助下更好地完成研究项目,有助于自己的职称晋升,提高自己的学术声望。因此,导师和学生除了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一定程度上还是一种协作关系。

显然,这两个条件导师都不满足。首先,一般情况下,导师并没有向研究生支付符合社会一般水平的工资水平。以厦门为例,根据地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服务员的工资水平普遍能达到每个月3000元以上。显然,绝大多数情况下,导师并没有向自己指导的研究生支付每月3000元。众所周知,服务员往往是城市里面经济地位处于最底层的人群之一,连服务员的水平尚且达不到,更不用说其他工种。其次,导师和学生之间并不是平等的,而且双方都缺乏自由选择权。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尊师重道是被广泛推崇的美德,它教导人们要尊敬老师,学生往往从小就被教导要听老师的话。事实上,老师和学生之间并不平等,而是有着隐含的等级关系,然而它本质上体现的是一个社会对知识的尊重,它并不令人讨厌。它只是道德层面的约束,并没有足够的力量让导师遥身一变成为老板。问题的关键在于自由选择权。据了解,在有一些学校,学生选择导师时,师生双方并没有自由选择的机会,往往是学院统一安排,甚至是个别领导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即便存在这样的现象,它仍然不足以解释把导师称作“老板”的普遍现象。真正的不自由发生在确立导师关系之后。在中国现行的高等教育制度和导师制度下,学生在老师面前是不言而喻的弱势群体。学生进行毕业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都需要导师同意签字。经常遇到的现象还有,学生出去参加学术会议请假,需要导师同意签字;学生要申请转专业,需要导师同意签字;学生想再多做一门助教,从而多赚取一点生活费,需要导师同意签字;学生要申请奖学金,需要导师同意签字;等等,不一而足。如果导师对学生的研究方向不感兴趣,或者他(她)认为学生的论文质量达不到要求,或者仅仅是因为生活中其他方面学生惹了导师,学生都要面临导师不给自己签字的风险。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导师掌握了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在学业上的“生杀夺予”的权力。

是不是所有的导师都严厉(导师被称作老板)(2)

在现行的高等教育制度和导师制度下,导师和学生之间达成了一种默认的知识(共同知识)。导师知道学生不敢不听自己的,学生也能意识到自己一定要听导师的,导师知道学生会这样想,学生也知道导师知道自己会这样想,导师也知道学生知道导师知道学生会这样想……正因为此,作为学生,最优的选择就是做一个乖学生,对自己的导师言听计从。对导师来说,最优的选择就是把更多的琐事,学术相关的,以及和学术无关的,指派给自己带的学生。这是在现行的导师制度下学生和导师的纳什均衡策略。于是,有些导师会让自己的学生给自己申请课题;也有些导师会让学生帮自己贴发票,去财务处报销科研经费;也有的导师会让自己的学生帮助安排会议日程;还有的导师会让自己带的博士生帮在职研究生代写论文;甚至有些导师会安排学生做一些生活方面的事,比如交话费;等等。而学生往往则是言听计从,随时待命。导师俨然成了一个“老板”。有时候,即使遇到一些无良导师,作为弱势群体的学生面对导师也往往是不敢言而敢怒。当今大学里发生在导师和学生之间的种种“不正常”现象的广泛存在,也使得导师被称作“老板”成为一个普遍现象。

导师并不是“老板”,他(她)们并没有向自己的学生支付市场工资,也没有给学生安全的自由选择权。他(她)们似乎拥有了老板的权力,而并没有完全履行老板的义务。导师被称作“老板”,是在大学现行的导师制度下,学生对和导师之间发生的种种“不正常”现象的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揭露,一种优雅的反抗,一种文质彬彬的嘲讽。它不是导师的荣耀,而是耻辱。

导师到底是不是学生的“老板”? 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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