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香港法定最低工资由每小时37.5元增至40元(港币,以现在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约33.3元/小时),远高于上海的23元/小时、深圳的22.2元/小时。如此高的最低工资标准,让很多内地的基层打工人羡慕,那么,若按此标准获得工资收人,香港的基层打工人过得怎么样?
众所周知,香港是全球生活成本最高的城市之一,衣食住行方面的费用非常高。
吃的方面,随便一碗面约38-45港币,午餐晚餐约50-65港币,每日的餐费需要100-200港币,一个月至少3000港币;住的方面,香港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全球房价最高的城市,租一个1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至少3500港币,贵则上万港币,月收入30000港币,几乎买不起房;交通方面,地铁起步价5元,3站就要7元,巴士从4元到几十元,每月的交通费少则近千元;此外,香港的燃气、水电费也很高,每月差不多也要千元左右。仅仅这几项费用就接近10000元,若要住的好一点,吃的好一些,那费用就更高了。
若按40元港币/小时计算工资,一个基层打工人即便每天工作10个小时,每月工作26日,工资也仅仅10400港币,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生活实在太艰难了,幸福指数自然不会高。
在香港,那些住公屋的人幸福指数相对比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屋租金非常低,低的只有1000多港币/月,生活成本中的最大支出节省了不少。
由此可见,单纯的工资高低没特别大的意义,并不能直接决定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关键要看居住地的生活成本。但无论在哪里,基层打工人的日子都不太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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