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北京衡杓律师事务所 征拆业务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怎么证明达不成征收协议呢?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诉讼中,征收部门往往会提交与被征收人的谈话笔录,有的案子征收方会提交好几份谈话记录。
谈话笔录就是征收方与被征收人就房屋的安置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的记录,其内容包括谈话时间、地点、谈话人、被谈话人,谈话内容等。内容无非就是补偿款金额和安置房事项。
面对谈话笔录,被征收人一定要谨慎,因为这是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依据,征收方会作为证据使用,也可以作为法院的判决依据。
不但说话的时候要谨慎,防止说错话,签字的时候更要谨慎,要仔细阅读记录的内容与实际陈述的内容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要求更正,对方不同意不更正的话可以拒绝签字,切勿随意签字,以防对己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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