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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3日,一个名叫黄治庭的“舞女”在湖北省竹山县溢水镇被擒。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个“舞女”不仅是个逃犯,同时还是一个男人……

四大名捕抓捕女逃犯(逃犯男扮女装两次嫁人还)(1)

图文无关

一、男人贩变成了女人

黄治庭是湖北省竹山县楼台乡兴旺村人,出生于一个贫困的家庭。他从小就不学无术、好逸恶劳,一直想挣大钱,却从来不想付出任何努力。对于黄治庭,他的家人一直管教极严。

1981年8月,黄治庭为了摆脱家庭的束缚,说自己要去外面打工、好好地闯荡一番。家人们不知是计,便将他送上了开往县城的客车。

在客车上,黄治庭就“捡个耳朵“偷听了乘客们的闲聊,得知邻村的”狗娃子“因为贩卖人口,被公安局抓获。被捕时,公安还在”狗娃子“家中搜出了2000元的赃款。在吃一顿大餐只要1块钱的时代,2000元无疑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在乘客们一齐痛骂“狗娃子”丧尽天良之时,黄治庭却暗自庆幸,自己终于找到了“财富的密码”。到了县城,黄治庭先从亲戚那里借了100元钱,然后乘车到达了河南。经过多方打听,黄治庭在南阳市高庙乡找到了一个名为王德春的老光棍。

四大名捕抓捕女逃犯(逃犯男扮女装两次嫁人还)(2)

黄治庭表示,自己有个“妹妹”还未出嫁。王德春只用出500块钱,就能做自己的妹夫。王德春当时已经30多岁了,听闻此消息,立马掏出了全部家底,最终凑出了500块钱的家底。

谈妥价钱后,黄治庭赶紧回到家乡。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黄治庭诓骗要带同村已婚妇女李丽去外地赚大钱。单纯的李丽不知是计,跟着黄治庭上了贼船。4天后,黄治庭将“妹妹”李丽带给了王德春……

初次交易得手后,黄治庭欣喜若狂:这500块也赚得太容易了。

1981年9月4日,正当黄治庭准备开始第二单“生意”时,他拐卖同村妇女的犯罪事实终于暴露,李丽被解救了回来。而公安局则将黄治庭“请”进了看守所。

黄治庭不愿好好改造,因此不断寻找逃跑的机会。1982年12月4日,黄治庭趁警察不注意,利用上厕所之机翻墙逃跑了。

为了躲避警方的追捕,逃犯黄治庭开始了他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战战兢兢的他躲进了山林,肚子饿了,就下山偷取农民的庄稼,过着野人一般的生活。

1983年6月,黄治庭再一次下山,偷偷摸进一个农户的家中,想找一碗水喝。就在这时,屋里钻出一个老眼昏花的婆婆。婆婆见到黄治庭,竟脱口而出:“闺女,你是哪个村的?”

原来,黄治庭在半年的逃亡生活中,已经饿得十分苗条,头发也留得老长。说话有气无力,软语呢喃,还真有一些女性的风采。

黄治庭仓皇逃出屋子后,突然想出了一个“生存”的绝招:“我为何不装成女人,去糊弄那些警察呢?”

当天晚上,黄治庭潜入村子,偷了几件女人的花衣裳以及两大团棉花。他将自己的长发编成了鞭子,然而穿上女人的衣服,并将两大坨棉花塞进了衣裳里。黄治庭在池水中一招,嘿!还真像个女人。

从此以后,黄治庭开始以女人的身份招摇过市。他每天都在观察女人的言谈举止以及走路姿势,甚至连上厕所也要以女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到了1984年3月,黄治庭已经变得比女人还女人,走路聘聘婷婷,说话温婉柔和,如涓涓泉水,真可假乱真。

凭借男扮女装的“本事”,黄治庭躲过了警察的搜索。然而黄治庭认为,自己一天到晚在社会上游荡也不是个事。因此,黄治庭突发奇想,决定将自己“嫁出去”。

二、第一次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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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治庭游荡到竹山县文峰乡滚子岭村,并听说那里有个老光棍,名叫石清。由于家境贫寒,石清年过40却仍孑然一身。

一天,黄治庭摸到了石清家,然后说明了自己的来意。黄治庭谎称自己名叫陈明兰,他哭着对石清说:

“10天前。父母为了给他的哑巴哥哥娶媳妇,将逼她和一个痴呆男子换亲。因为不同意这门亲事,他逃了出来。他听乡亲说石清是个勤劳肯干的好男子,因此决定投靠于他……”

听了“陈明兰”的哭诉,石清高兴地不得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每天辛苦劳作,就是想攒点彩礼钱,好讨个媳妇。而今,却天上掉下个林妹妹,石清一家听完后都乐得合不拢嘴。于是他们找人算了个良辰吉日,就要将“陈明兰”与石清过门成亲。

1984年农历三月十八,石清家鞭炮齐鸣,石清和“陈明兰”一起走进了洞房。当晚,村子里非常热闹,青年们闯进石清的屋子,要闹洞房。闹了一晚上,“陈明兰”最终与石清单独相处。

石清心想洞房花烛夜,正是夫妻恩爱时。望着美丽的“新娘”,石清有些急不可耐。然而“新娘子”却推说,今天来了“月事”。无奈之下,石清只好和衣而眠。

其后的数天里,“陈明兰”一直以多种理由拒绝和石清同房。令石清奇怪的是,“陈明兰”总是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连睡觉也是如此。对此,“陈明兰”说自己因为长期劳作,落下一身毛病。“月事”过去后,肚子都要痛上好几天。他还责怪石清不知道心疼人,连老婆不舒服都看不出来。

石清羞愧万分,自己真是个不知心疼老婆的蠢男人啊!于是他主动包下了所有的家务和农活,每天好吃好喝地供着“陈明兰”。后来,他还专门去县医院的妇科咨询,为“妻子”买回了一大麻袋的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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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吃了好几味中药,“陈明兰”却始终不见好转。石清三番五次地寻找医院要说法,把医生搞得焦头烂额。于是医生建议石清把“妻子”带过来,他要当面检查。然而“陈明兰”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死活也不肯。

时间到了7月初,天气闷热无比,石清看到“陈明兰”正在床上打盹,依然穿着厚厚的衣服。石清担心“陈明兰”中暑,于是解开了她上衣的扣子。此时“陈明兰”睡得真香,竟毫无防备。陈明兰的上衣被解开后,赫然弹出两团大棉花——真相终于暴露了。

遭此大辱,石清一把揪起“陈明兰”就是一顿乱打。黄治庭见丑行败露,赶紧跪地求饶。黄治庭一边跪地求饶一边说:“这事你还是不要传出去了,也不要报警,毕竟两个男人一起结婚,你岂不被村里人笑死?你就说我有病,没钱治了,就让我走了。”

石清一听觉得有理,于是将黄治庭踹出门外,并恶狠狠地说:“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三、第二次嫁人并生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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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治庭在外面躲了几天,发现镇上并无动静。黄治庭料想得不错,石清确实没有报警,于是他又大着胆子走出隐蔽处,寻找下一个受害者。

1984年7月28日,黄治庭化名“曹玉兰”,来到了竹山县潘口乡小漩村,找到了一个名叫龙志明的青年。“曹玉兰”说自己受不了前夫的家暴,才逃到了这里,因此希望龙志明收留他。

不得不说,黄治庭假扮女人的本身又进了一步,竟将龙志明迷得神魂颠倒。不久之后,“曹玉兰”便与龙志明“结为夫妻”。

到了新婚之夜,龙志明想和“曹玉兰”行夫妻之实。就在这时,“曹玉兰”却剧烈地呕吐了起来,把龙志明吓了一跳。随后“曹玉兰”解释,自己已经怀有两个月的身孕,孩子是前夫。

好嘛!竟然是“带球结婚”。龙志明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曹玉兰”先前已经说了,自己是“逃婚”,因此也不好说什么。

不得不说,龙志明真是个大气的男人。他让“曹玉兰”将孩子生下了,他一定会将宝贝当自己的孩子养。在这期间,他绝不会碰“曹玉兰”。就这样,“曹玉兰”又成功地混了好几个月。

1985年3月,“曹玉兰”说自己要回娘家,龙志明应允了。原来,“曹玉兰”担心自己是“男人身”的事情暴露,于是决定回村偷个孩子。正巧,“曹玉兰”的老邻居黄德龙家刚生了个男婴,于是他趁人不备,将孩子偷走,并回到了龙家。

“曹玉兰”声称,这是“她”在娘家生的儿子。看到“妻子”生了个大胖小子,龙志明虽然明知不是亲生,却依然欣喜若狂,于是给他取了个名字,叫“龙阳”。

龙志明虽然因做了“父亲”而兴奋,但让他苦恼的是,“孩子他妈”身体有病,一点儿奶水都没有。眼看着龙阳饿得哇哇直哭。于是给孩子找奶水的任务,就落在了龙志明身上。他一天到晚抱着孩子,找那些刚生了孩子,还有奶水的妇女,同时还要见缝插针地做农活,每天把自己搞得疲惫不堪。回家后,龙志明常常倒头就睡,哪有什么功夫去做什么夫妻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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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曹玉兰”机关算尽,却因为一场“妯娌”间的打斗而露出了马脚。

1985年5月20日,“曹玉兰”和龙志明的嫂子魏丽吵了起来。很快,争吵便演变成了厮打。“曹玉兰”的本质毕竟是男人,魏丽哪是他的对手。魏丽的老公见老婆吃亏,于是上来助阵。谁知“曹玉兰”捡起一块石头,正好击中了魏丽丈夫的鼻子,砸成了骨折。于是魏丽的老公和其他人一起,将“曹玉兰”扭送到公安局,要公安评个理。

到了公安局,“曹玉兰”显得十分不自在。再民警面前,“曹玉兰”说话吞吞吐吐,破绽百出。警察们觉得这个“少妇”不同寻常,因此将他抓了起来。最终,民警们发现了“曹玉兰”的真身,原来是逃亡已久的人贩子——黄治庭。

1985年10月,黄治庭因拐卖妇女儿童罪、脱逃罪被数罪并罚,处以10年的有期徒刑。到了1994年6月18日,黄治庭才刑满出狱。然而在外面,黄治庭根本没有生存能力,因此他成为了惯偷。不久后,黄治庭因盗窃罪被捕。

1994年12月10日,黄治庭因“刑满释放又再犯罪”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到了2002年3月,黄治庭才被刑满释放。

坐了那么多年班房,好逸恶劳的黄治庭却始终没有醒悟。他没有通过自食其力来养活自己,反而还得出个荒谬的结论——还是做女人舒服。于是他出狱仅仅一个月,又给自己做了“变性手术”,再次成了女人。

四、做舞女诈骗终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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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治庭认为自己被警察抓获,是因为自己总在家乡犯案,是兔子吃了窝边草。于是,黄治庭乘车到达了重庆,想在那里寻找一下发财的机会。

很快,黄治庭便来到重庆“情缘歌舞厅”求职,并成为了一个“舞女”。他之所以要在这里工作,是因为歌舞厅内灯光昏暗,很难看清舞女的真实容貌和年龄。于是他将自己打扮成一个风韵犹存的“少妇”,专门陪那些寻求艳遇的四五十岁男子跳舞。

都说只有男人才最懂男人,黄治庭扮演女人,竟然比女人更妩媚,更受欢迎。此时的黄治庭,已经完全将自己的声音变成了女人。在从业之前,他还专门学习了半个月的舞蹈。一来二去,黄治庭大受那些老男人的欢迎。仅在第一个月就赚2000多块。

在舞厅内,黄治庭从来都“卖艺不卖身”,因此博得了“洁身自好”的美名。有个男人不信邪,非要把他灌醉然后图谋不轨。谁知真喝起酒来,黄治庭比他的酒量还要大。13杯酒下肚,那个男人趴在吧台上,黄治庭却像没事人一样谈笑风生。

黄治庭的“出淤泥而不染”,激发了许多男人的征服欲。毕竟一些男人都以“拉良家女子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为乐。一个名叫李志勇的老板,对黄治庭非常有兴趣。自称平生除了挣钱之外只有两大嗜好:跳舞、喝酒。他曾对黄治庭说,只要每晚陪他跳舞,一个月他出3000块钱。就这样,黄治庭便被这个60多岁的秃顶老男人所包养,成了他的“情妇”。

黄治庭心里非常高兴:真没想到,自己假扮舞女,竟然还得了个长期饭票,这未免也太爽了。而且几个月里,李志勇从来都没有动手动脚,活像个正人君子。因此黄治庭决定吃定李志勇,多搞一些钱。

谁知李志勇也是包藏祸心,他本想通过这种包养形式来“感动”黄治庭,让其投怀送抱。谁知过了3个多月,1万多元花了出去,黄治庭却依然“守身如玉”、不为所动。于是他恶由胆生,让自己的几个马贼轮流陪黄治庭喝酒。

黄治庭酒量虽大,但也经不住这样的车轮战。很快,黄治庭便醉得不省人事。随后这伙人将黄治庭抬到舞厅外的一辆轿车上,李志勇早就在那里等着了。谁知关上车门还没多久,李志勇便嚎叫着冲了出来,然后对着马仔们下令:“给我往死里打!”

马仔们见李志勇气得发抖,于是七手八脚地将黄治庭抬下汽车,将他打得死去活来。就在这时,一个打工仔模样的人走了过来,他对李志勇说:“老板啊!你的气也出了,再打下去要出人命,罢手吧!不然你还得抵命。”李志勇一听觉得有理,于是带着马贼们骂骂咧咧地走了。

这时,黄治庭已经从昏迷中醒了过来。他定睛一看,这不是老乡朱仕海吗?原来,朱仕海是当年和黄治庭一起盗窃的同伙。没想到朱仕海也到重庆来打工了。

当时,朱仕海看到一群人正在殴打一个舞女,于是去瞧热闹。结果却发现这个“舞女”看起来很眼熟,很像当年的那个黄治庭。而且他也听过黄治庭吹牛,知道其装扮女人的本事,于是将他救了下来。

死里逃生后,黄治庭表示,为了恩人自己啥事都肯做。朱仕海则说:“我确实有事要找你帮忙。”原来,朱仕海有个邻居,生活越过越好了。在朱仕海面前,这个邻居总是显得很“傲”。于是朱仕海想将他治一治,怎奈却找不到帮手。

听完后,黄治庭拍着胸脯表示,自己愿意帮忙。就这样在2003年1月23日,两人悄然潜回了湖北省竹山县溢水镇溢水村。随后,两个人偷偷摸进了这个邻居的家里,将他家的彩电、香油、腊肉都席卷一空。

两人将这些赃物挑到公路上,公然叫卖。说来也巧,竹山县公安局溢水镇派出所所长刘捷正巧走了过来,一眼就认出了黄治庭。在溢水镇,黄治庭早就成了“大名人”,就算化成灰,刘捷也能认出。

于是刘捷虎着脸盘问两人,这些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很快,黄治庭和朱仕海便露了马脚,被刘捷亲自押回了派出所。

在盘问中,朱仕海大喊:“我要立功!”结果朱仕海竟将黄治庭假扮舞女诈骗钱财的丑事掀了个底朝天。于是,黄治庭再次以盗窃罪和诈骗罪而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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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黄治庭不学无术,专门靠买卖人口、盗窃和诈骗来赚钱。虽然机关算尽,却终难逃法网。其大好青春,却在监狱中渡过,实在是怒其不争。事实上即使在现代社会,这种男扮女装的骗子依然层出不穷。在网络社会,这已经成了一个相当平常的事儿,也变得更加隐蔽,难以发现。当你垂涎于屏幕前美女的“美色”,花了无数钱财。殊不知在网线的那一头,却往往是一个猥琐的抠脚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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