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早上,在陌陂镇民政所院内发现一名非正常死亡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死者刘某,男,64岁,朱庄村村民经查看监控,当日凌晨5时40分,刘某走入陌陂镇民政所院内,17分钟后从院内走出6时26分,刘某再次走入该所院内8时许,刘某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情况说明有法律效力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情况说明有法律效力吗
6月16日早上,在陌陂镇民政所院内发现一名非正常死亡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死者刘某,男,64岁,朱庄村村民。经查看监控,当日凌晨5时40分,刘某走入陌陂镇民政所院内,17分钟后从院内走出。6时26分,刘某再次走入该所院内。8时许,刘某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
经走访了解,刘某有悲观厌世情绪,没有邻里纠纷、无个人向政府诉求。公安部门调查认定,刘某系自缢身亡。
陌陂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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