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歌案轰动全国,这是一件恶性杀人事件,当时年仅24岁的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当时正在公寓内的刘鑫因为害怕,把门给关了,单独把江歌留在门外,和陈世峰争吵,导致了这件惨案的发生。

为了让陈世峰判处死刑,庭审前,江歌母亲在中国和日本发动了呼吁判决陈世峰死刑的签名活动,共收集到451万个签名。她甚至还在庭审上悲痛欲绝、声泪俱下讨伐陈世峰,可是这些并没什么用,最后陈世峰还是免于死刑,仅判有期徒刑20年!

东野圭吾当一道光照进了黑暗里(东野圭吾虚无的十字架)(1)

判决结果一出,网上一片哗然,大家都非常失望。

死刑真的是那么重要吗?对于陈世峰来说,如果真的被判死刑,他会悔改吗?他会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吗?死刑真的可以让内心反省,得到救赎吗?

今天我要介绍的这部小说——东野圭吾《虚无的十字架》,就是讲“死刑的意义”。

东野圭吾当一道光照进了黑暗里(东野圭吾虚无的十字架)(2)

这本书透过几个不同家庭的悲剧,从受害者家属、被告者本身、被告者律师,被告者家属角度,对死刑存在的意义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一、凶手终于被判死刑

中原和小夜子的女儿爱美在家被杀害了。那天中原在上班,而小夜子要去超市买菜,没想到这么一走,让凶手乘机而入,凶手本来想偷钱,却被爱美发现,于是在慌乱中把爱美杀了。

案发第九天,凶手就被捕了。这个男人叫蛭川和男,今年四十八岁,因为抢劫杀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半年前刚从千叶监狱假释出狱。

由于爱女被杀害,中原夫妇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中。在警方抓住凶手后,他们最大愿望就是能让那个凶手被判死刑。

曾经犯下抢劫杀人案,被判处无期徒刑的人在假释期间再度犯下盗窃杀人案,中原觉得他理所当然应该被判处死刑。可是在多次开庭审理后,在辩方的诱导下,渐渐淡化了犯案手法的残虐性,蛭川也在法庭上一再反省和道歉,一审判决中蛭川被判了无期徒刑。

这个结果令中原夫妻大感失望,他们宁愿跟蛭川同归于尽,也不想看到蛭川活着。

在二审的时候,检方又提供了些新的证据,最后蛭川终于被判死刑了。而且蛭川也不想上诉,他觉得麻烦。

中原之前以为听到凶手被判死刑的消息时,自己的心情会会发生变化,以为会大快人心,或是可以放下这件事,说得更夸张一点,以为自己可以获得重生。

然而,事实却是没有任何变化,反而更增加了失落感。在此之前,人生的目标就是为了等待死刑判决,一旦完成了这个目标,生活就失去了重心。

蛭川的死刑判决,无法让爱美死而复生。中原痛切地感受到,这起命案只是在形式上结束而已,自己并没有因此得到任何东西。

其实很多受害者家属都是如此,凶手被判处死刑,对他们来说并不是胜利,心爱的家人被夺走的事实无法改变,内心伤痛也无法愈合。他们受到的伤害也不是仅仅是死刑可以解决,但死刑真的不重要吗?

不是的,对受害者家属来说,凶手的死根本不是‘偿还’,只是走出伤痛这条漫漫长路上的某一站而已,而且,即使经过了那一站,也无法看到未来的路,完全不知道自己该克服什么、走向哪里,才能够得到幸福。但如果连这种为数不多的歇脚站也被夺走,他们到底该怎么办?

由于不想再回忆起与爱美有关的种种,中原和小夜子离婚了。

二、为什么要支持死刑?

没想到十一年后,中原却收到了小夜子被人谋杀的消息。

小夜子父母跟十一年前的自己和小夜子一样悲痛欲绝,坚决想要让凶手判处死刑。

为了让凶手判处死刑,小夜子父母加入了被害者参加制度,参加这个制度,就是除了检察官以外,受害者家属也可以求刑。小夜子的母亲里江认为,虽然这次凶手被判处死刑的概率不是很大,因为凶手第二天就来自首,但是她还是希望能在法庭上听到“死刑”这两个字。

小夜子大学同学日山小姐想要帮小夜子写的稿子出书,中原这才知道了,原来他们离婚后,小夜子一直在致力于研究“废除死刑”这个领域,一直在寻找答案,思考自己该做什么,怎样才能得到救赎。

小夜子在《以废除死刑为名的暴力》一文写道:

遗族并不光是为了复仇的感情,想要凶手被判处死刑。希望各位想象一下,当家人遭到杀害时,家属需要经历多少痛苦和烦恼,才能接受这个事实。即使凶手死了,被害人仍然无法复活。既然这样,遗族到底想要从死刑中追求什么,才能让遗族获得救赎?遗族之所以想要凶手被判死刑,是因为除此之外,找不到任何救赎的方法。既然要求废除死刑,那到底提供了什么替代方法?

小夜子在《以废除死刑为名的暴力》一文还提到“再犯”,蛭川是在假释期间杀害了爱美,也就是再犯。小夜子指出如果只是把犯人关进监狱,无法矫正犯罪者的心。很多犯人出狱后,还是会再次犯罪的,因为7成以上的人是找不到工作的。

而且长期服刑并不能让犯人洗心革面,蛭川第一次犯罪就因为杀人被判了无期徒刑,可是他内心丝毫没有悔改,还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假释机会。

小夜子愤怒地写到:“蛭川在第一起杀人案件中被判处死刑,我们的女儿就不会遇害。虽然是蛭川动手杀了我女儿,但是政府让他活命,让他再度回到社会,所以可以说,是政府杀了我女儿。到底有谁可以断言,这个杀人凶手只要在监狱关多少多少年,就可以改邪归正,把杀人凶手绑在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上,到底有什么意义?

东野圭吾当一道光照进了黑暗里(东野圭吾虚无的十字架)(3)

“只要杀人就判处死刑——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个凶手再也无法杀害其他人。”

从受害者家属角度来说,小夜子一直都是支持死刑的,她觉得判处蛭川是罪有应得,就是因为在第一次杀人时,政府给了蛭川活着的机会,她的女儿才惨遭杀害,她对这个刑罚体系感到无比失望。

三、死刑真的能让人救赎吗?

小夜子为了更全面看待这个问题,她还去采访了为蛭川辩护的律师平井肇,想了解别人的看法。

平井肇表示:“废除死刑论中最强烈的意见,就是可能会因为冤假错案造成枉死,但我的主张稍微不同。我质疑死刑,是因为我认为死刑无法解决任何问题。假设有一起A事件,凶手被判处死刑。另有一起B事件,凶手也被判处了死刑。虽然是两起完全不同的事件,遗族也不一样,但结论都一样,都是简单的一句死刑。我认为,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显然,辩方律师的看法更为理性,确实每个案件性质不同,并不是所有凶手都是没有良知的,是否应该给那些真心悔过的凶手一次机会呢?

小夜子的文章在这边暂时中断了,中原觉得很奇怪,为了更了解小夜子的想法,后来中原也去拜访了平井肇。

平井肇告诉中原,在二审判决之前,蛭川对他说,律师,其实死刑也不错。

“蛭川到死也没有真正反省,死刑的判决让他无法再有任何改变。”平井说,“死刑很无力。”

中原原以为死刑会让凶手受到惩罚,但是发觉并非如此,蛭川并没有把死刑视为刑罚,只认为是自己的命运而灰心地接受,既没有反省,也没有对遗族表达任何忏悔之意,只是等待执行的日子到来。

小夜子之所以没有写下去,其实也对死刑产生了质疑,死刑真的对所有凶手都有用吗?对于毫无怜悯之心,不知悔改之人,死刑的意义又在哪?

四、自我救赎会不会是更好的方式?

中原看了小夜子的手记后,想要深入了解前妻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写下这些内容的。于是他去小夜子父母家看了小夜子留下来的资料,在翻阅中,突然发现印有“庆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纸条,而凶手的女婿史也也是在这所医院工作。

中原还发现小夜子相机里照了好几张树林的照片,而这个照片,在小夜子采访盗窃瘾对象纱织的家里也有,拍摄的是一个叫青木原的景点。巧合的是,纱织和史也都是来自同一个地方,他们还是初中同学。

顺藤摸瓜,中原查到了小夜子被谋杀的真相。

二十一年前,纱织和史也就读于富士宫第五中学,那年,纱织初二,而史也是纱织大一届的学长。纱织是个单亲家庭,很早母亲就去世了,父亲洋介每天忙于工作,很少和纱织交流。由于太缺爱,纱织早恋了,初二他们开始正式交往。

有一天纱织发现自己怀孕了,怕父亲失望,她没告诉父亲,也不敢去医院流产。肚子越来越大,她一直用宽松的衣服遮掩,父亲也从未发现。最后纱织在家里浴室生下了孩子,为了不让人发现,纱织和史一起去青木原把孩子埋了,而纱织家里那张青木原的照片就是他们孩子埋葬的地方。

这件事过后不久,纱织和史也分手了,这件事成了两个人心里挥散不去的痛。

史也因为这件事,考进了庆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小儿科,他希望能够多拯救一个即将消失的小生命,希望能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还娶了被男友骗了准备自杀的孕妇花惠,他害怕花惠肚子里的孩子也像当年纱织和他的孩子一样没了,所以他决定把即将出生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育长大,希望可以以此赎罪。

而纱织这些年来一直深陷痛苦,高中毕业后就出来打工,好几次自杀未遂,婚姻生活很快就无法维持下去,唯一的亲人——她的父亲,也意外身亡。她开始觉得这一切都和那件事有关,一切都是她的报应,自己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世上。不久之后,她发现自己只配吃偷来的食物,她渐渐犯上了盗窃瘾,为此还进了两次监狱。

小夜子因为要写“盗窃瘾”的稿子,才结识了她,在深入交流中,纱织告诉了小夜子她和史也发生的一切。小夜子感到非常震惊,虽然觉得他们很可怜,但还是希望他们能去自首,小夜子觉得只有自首,接受法律的审判,他们才能得到真正地赎罪。

纱织也想去自首,但是想要先征得史也同意。于是小夜子就去拜访史也,劝他自首。

但是那晚史也不在家,花惠从小夜子口中知道了史也过去犯下的罪过,也知道了小夜子的来意,她苦苦哀求小夜子不要让他自首,因为他这二十几年一直用自己的方式赎罪。

但小夜子作为曾经的受害者家属,她已经失去了理智,在她眼里所有的杀人凶手都应该被判死刑。

“我认为你先生应该被判处死刑,但法院应该不会判他死刑。因为现在的法律只照顾罪犯的权益。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是虚无的十字架。然而,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花惠的父亲造作听到了她们的对话,为了女儿女婿的幸福,他决定阻止这件事,于是尾随小夜子,并残忍将她杀害了。

直到中原来史也家调查这件事,花惠依然很愤怒,她觉得小夜子做错了,因为史也这些年一直在弥补自己之前犯下的罪。

有多少被关进监狱的人根本没有反省,这种人背负的十字架或许很虚无,但我先生背负的十字架绝对不一样。那是很沉重、很沉重,如山一般的十字架。中原先生,你的孩子曾经被人杀害,请身为遗族的你回答我,被关进监狱,和我先生这样的生活方式,哪一种才是真正的弥补?”

五、自我救赎可以替代死刑吗?

史也和纱织最后还是去自首了,但是警察在青木原却找不到孩子的遗骨。

或许有人偷偷把孩子的遗骨处理了,书中并没有明确交代。

东野圭吾把刑罚(包括死刑)比为十字架,而这个十字架无法令人死而复生,甚至凶手背上了也不会悔过,那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为什么还要存在?令人解脱的刑罚与令人不安的自我救赎哪一个是更好的选择?

有时候死刑很无力。因为刑罚可以制裁凶手,却拯救不了人性。

对于蛭川这样的人,死刑不能让他悔改,就像是虚无的十字架。

对于花惠父亲造作这样的人,杀人只是为了让女儿幸福,他也想通过这种方式把之前亏欠女儿的爱弥补回来,所以他也不会因为死刑而内疚忏悔。

既然死刑如此无力,自我救赎可以替代吗?

而对于纱织、史也这样的人,即使没有法律制裁,但是他们却一直背负着这个十字架,他们的人生选择全都是为了赎罪。

刑罚这座十字架是虚无的,而自我救赎的十字架却是如山一般沉重实在的。

但是,自我救赎还是替代不了刑罚。

对于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来说,即使死刑无力,死刑却是最好的制裁方式,就像小夜子说的那样,杀人就判处死刑——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个凶手再也无法杀害其他人。

更多的时候,我觉得刑罚应该更人性化些,因为死刑并不能让人得到真正地救赎,只有内心深处的自我反省才是真正地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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