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芷/释“工拙”

愚臣忝书赋(桂芷书论释辞释)(1)

“工拙”是古代书法理论中常见的原则性批评语辞和标准之一。也是作为正统书法艺木思想之基础的儒家思想和道,释思想互相冲突的带有实践性的标尺,至今影响犹在。

“工”有以下函义。一是“擅长”,与善、能的意思相同,如卫恒《四体书势》“秦时李斯号为工篆”、张怀瓘《评书药石论》“臣不工书”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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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精到”、“精巧”,《四体书勢》“后有崔瑗、崔寔,亦皆称工……弘交张伯英因而转精其巧”,“工”与“精”互文变言,义亦相同。又蔡希综《法书论》云:“张伯英偏工于章草,代莫过之。每与人书,下笔必为楷则,云“匆匆不暇草书”。蔡氏用“工”字评张芝书,又以“楷则”为呼应,证知“工”、“精”无別,“则”又与《述书赋・语例字格》以“功业双绝曰精”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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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书论中每每以“工拙”并举对比,成为颇具遍意义的两和美感范筹。如张怀瓘《书断》评“程创为求法,其于工拙,蔑尔无闻”,《六体书论》称“遍示古迹,商権诸家工拙”,欧阳修《试笔》自谓“初欲寓其心以消日,何用较其工拙”,苏东坡《论书》言“书有工拙”,黄庭坚《论书》自称书纸必尽,“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儿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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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字含有“巧”义,“巧拙”也是古代书论中常常并举的两个美范畴。如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论学古人书“须有取舍,不得巧拙差效”、宋曹《书法约言》云“熟则巧生,又须多于巧,而后真巧生焉”等。依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的解释,“巧谓布置”,不出“字形布置,令其平稳,或意外生体,令有异势”的形式美的范围。“工”还可以包括其它如“笔力精绝”的内容,涵义比“巧”宽大得多,也可以把它视为“善”和“美”的综合。也就是说,从儒家积极入世的态度出发,从书法的小学教有基础和社会性出发,书法求“工是为正常的,书法在古代是集政治、生活、个人修养于一体的特殊艺木。“工”的追求不仅有着的民族,历史、文化的基础,反映着艺术发展的一般规律,同时也体现了审美和实用这一双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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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拙”又是什么呢?虞世南《笔髓论・指意》述虞安吉论书语云:“夫末解书意者,一点一画皆求像本,乃转自取拙,岂成书耶。”这个“拙”代表着被批评的书法心态和形式等征,是以形式美的基调的“工”“拙”的相反选择,有“笨”“粗劣”的意思,其后凡“工拙”、“巧拙”并举,大都不出此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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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拙”也不是一无可取。李华《二字诀》云:大纸字不可拙,不可巧,不可今,不可古,华质相半可也。”虽然语出儒家中庸思想,还是给“拙”以一定的地位,并以“质”视之。这表明早在盛唐书法古典主义形式美向高峰推远的时候,李氏已经关注到”这一对立统一的艺术原理和书法的发展趋势,颇有预见性光提出了这一有价值的看法。

至宋,黄庭坚《论书》强调“凡书要多于巧”,标志着宋人已开始对唐人风尚与成就的反思,重新回到传统而走自己的路,新古典主文由此而兴起。

到了明代,向魏晋古法取新鲜活力的做法——即某求“拙”走得有点过头”。项穆《书法雅言・老少》认为“老而不少,虽古峻伟,而鲜丰茂秀丽的之容”,但人们没有中止选择,终于产生一位桌有成就的书家。

清人来得很干脆。钱泳《书学》引吾衍语云:“方劲古拙,斩钉截铁,方称能事。”以“古”前提而限定“拙”之由来,以防止信笔涂抹,搅乱了视听。刘熙载载《艺概》称钟王书法大巧若拙,后人莫及”,实际上是打出道家思想的旗帜,与向三代汉晋南北朝书法学习的风尚相呼应应,形成了新古典主的高峰。

与此同时,清代书坛出现了“俗书非务为妍美,则故托丑拙”的两个极端,前者与“馆阁体”有关,后者是以丑怪乱“拙”,周星连《临池管见》批评了这所种不正常现象:“刻意求工,局于成见,不期拙而自拙也”,“貌为古拙,反入于颓靡。”这在今天也很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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