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召开线上征求意见会,就政府规章《〈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听取公众意见。记者从相关文件获悉,《实施办法》将对共享单车的投放、维护和终止运营做出严格要求,其中擅自张贴、涂写、刻画共享单车,拟按每辆二百元予以罚款。 据悉,为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督管理,规范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深圳市拟采用“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 部门规范性文件”模式进行监管,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实施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上擅自张贴、涂写、刻画。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可以按照每辆二百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实施办法》说明表示,考虑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车身擅自张贴、涂写、刻画问题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用户使用体验,经营者作为车辆的拥有者,有维护车辆整洁的义务,《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修、清洁等管理。(来源:南方 )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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