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南京交警将在原来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出租车、网约车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对其他私家车辆乘坐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开始处罚。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车辆通行普通道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
来源: 南京交警
,11月1日起,南京交警将在原来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出租车、网约车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对其他私家车辆乘坐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开始处罚。
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车辆通行普通道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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