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内)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滞纳金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

税务滞纳金天数如何算(地税滞纳金计算有什么规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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