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1984年出生,宝应人,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原维扬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3年11月刑满释放。近日,仪征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核心提示
在商户提供的POS机上刷卡付费,这既方便客户,也方便商家,本是好事。可去年1月至5月,我市的15名商户却因POS机升级,导致共计43万余元营业款“失踪”。案发后,警方介入侦查,并揪出幕后黑手——POS机安装人员杨某。近日,杨某因犯盗窃罪,被仪征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蹊 跷
POS机升级后,营业款一直不到账
李群(化名)在仪征经营了一家超市。2014年8月的一天,杨某前来推销POS机安装业务。对于杨某,李群并不陌生——李群有两个朋友在仪征开店做生意,店内的POS机都是找杨某安装的,后期使用也比较满意。此外,李群曾找银行的朋友打听过,确认了杨某所在公司的真实性。因此,李群当天就答应安装一台,并在这台POS机上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这样一来,只要客户在该POS机上刷卡消费,消费款被扣除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后,次日便会到达她绑定的银行卡上。
在使用过程中,李群觉得十分便捷,资金也未出现异常,很是放心。
去年5月20日,李群突然接到一则短信,大致内容是,李群的POS机需要升级,让她联系办机人员。可当时,她的POS机使用正常,并未出现问题,就没有理会。两天后,杨某打电话,让她把POS机寄给他,他负责升级。李群为了日后使用不出现故障,就把POS机寄了过去。
去年5月底,李群收到了升级后的POS机,并放在店里继续使用。但蹊跷的是,在接下来的两三天内,共有8个客户在该POS机上刷卡消费,但直到去年6月5日,这8笔资金全都未到账,共计1.9万余元。李群觉得不对劲,打电话询问杨某。对方称,这种情况很正常,可能是银行在审核,资金暂时被冻结,大概10个工作日后就能解冻。
李群信以为真。可10个工作日后,资金仍未到账,李群再次联系杨某,不料,对方居然不再接电话。李群赶紧打电话给他的公司,得到的回复却是,杨某早已辞职。这下,李群急了,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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