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4月25日电 (陈博)近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一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边卸油边加油的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大,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加油站私自加油处罚?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加油站私自加油处罚(边卸油边加油  厦门一加油站被处罚)

加油站私自加油处罚

人民网厦门4月25日电 (陈博)近日,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市一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存在边卸油边加油的违法行为,安全隐患大。

据悉,汽油等成品油是高绝缘易带电介质,在加油站卸油和加油等作业过程,因油品晃动、喷溅等因素,造成地罐中油品静电量增多,存在静电安全风险。为确保安全生产,按照有关规定,油罐车卸油时与地罐相连的加油机应停止加油,在卸油结束后稳油10至15分钟后才可进行计量、加油作业。

“本案为普通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介绍,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该局给予加油站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负有责任的加油站站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对负有责任的卸油员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夏季高温天气会加剧油气挥发,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各加油站在卸油作业、加油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加油站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加油岛上不应放置除消防器材外的其他物品;加油员不应向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柴油及煤油等;加油作业应由加油员操作,不得由消费者自行处置;站内有人吸烟或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工具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加油,并及时制止。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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