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财产的传承,很多人都以为立好遗嘱就万事大吉,甚至觉得自己只有一个继承人,所以连遗嘱都懒得立,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很多人都不知道)

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对于财产的传承,很多人都以为立好遗嘱就万事大吉,甚至觉得自己只有一个继承人,所以连遗嘱都懒得立。

殊不知,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会导致继承困难重重,甚至遗产最终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

下面,让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

01典型案例

案例一

秦老板夫妇晚年得女,将近40岁才有了女儿楠楠。对这个独生女,夫妇二人可谓呵护备至,无论是上学还是结婚,都为她准备得妥妥当当。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秦老板感觉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一年前,秦老板的妻子因病去世。有朋友劝秦老板提早进行财富规划,万一哪天他去世了,楠楠可以更顺利地拿到他的遗产。

但秦老板不以为然,并对朋友说:“我的父母和妻子都去世了,楠楠是我的独生女,所以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她。我去世后,留下来的遗产只会由楠楠继承,为什么还要做其他安排呢?”

秦老板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不以为然”,给女儿楠楠带来了莫大的困扰。

两年后,秦老板去世,楠楠拿着父亲的死亡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却吃了一个又一个闭门羹。相关部门的回复是一致的:楠楠必须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才能办理相关遗产的过户手续。

无奈,楠楠只好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到了公证处,她才发现事情并非自己想的那么简单。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楠楠需要提供父亲所有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和继承财产的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才能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楠楠把家人的情况如实反映给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母亲、爷爷、奶奶都已去世,自己是父母的唯一子女。之后,工作人员要求她提供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

在找到母亲和奶奶的死亡证明后,楠楠怎么也找不到爷爷的死亡证明。原来,爷爷是在1949年以前去世的,根本就没有留存档案。

于是,楠楠只好去公证处说明情况,可公证员说,根据公证规则要求,相关材料必须齐全才能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完全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使得原本就难过的继承权公证关,在楠楠这里变得更加艰难。

案例二

郑总是一位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优秀企业家。他与太太感情良好,育有一子二女。其中,两个女儿家庭幸福,工作稳定;儿子涛涛在国外完成学业后,回国投身商业,做得也有模有样。

看着儿子这么出色,郑总夫妇感到十分欣慰,便决定将财产的80%留给他,剩下的20%均分给两个女儿,并据此订立了遗嘱。

时间流逝,郑总夫妇相继去世。在整理父母遗物时,涛涛发现了他们订立的自书遗嘱,便去办理相关财产的过户手续。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却告诉涛涛,要想办理相关财产的过户手续,他必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于是,涛涛便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但公证员告诉他,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被继承人的全部继承人到场确认,仅涛涛一个人是不能办理的。

得知这个消息后,涛涛犯了难——两位姐姐要是知道父母把那么多的财产留给自己,还能不闹翻天?可再犯难也得去办,无奈之下,涛涛硬着头皮约两位姐姐到公证处见面。果不其然,她们在知道遗产的分配情况后,一致表示反对。因为三个继承人的意见不一致,公证员便依法拒绝为涛涛办理继承权公证。最终,这件事就这么被搁置了。

02专家解析

很多高净值人士辛苦打拼了一辈子,才攒下一份不菲的家业。他们都希望在自己去世之后,把财富顺利地传承给自己最疼爱的人。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的知识和意识,很多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财富传承时,常常会给想关照的继承人留下巨大的麻烦。

在当下的中国,高净值人士最常用的传承方式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传承的方式。这种传承方式常常因为几个继承人对遗产分配存在分歧,从而引发纠纷,此类事件在新闻中已是屡见不鲜。

大家可能会问:既然问题出在多个继承人的分歧上,那只有一个继承人的话,就没什么问题了吧?上述案例一中楠楠的情况说明,事情没那么简单。

大家可能又会问:既然法定继承会带来麻烦,那遗嘱继承总没什么问题了吧?然而,遗嘱继承也仍然需要面临继承权公证这一难关,案例二中的涛涛就面临这种情况。

实际上,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权公证都是一道难关,在办理遗产继承之前,继承人必须拿到继承权公证书才行。那么这道难关是否可以绕开呢?其实是可以的。

通过人寿保险和保险金信托等金融工具,高净值人士不仅可以避开继承权公证烦琐而复杂的手续,还无须交纳高额的公证费用,能省钱又省力地实现财富传承。

03保单规划

方案一

无论继承人是只有一个还是有多个,我们都可以通过终身寿险,顺利地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

比如,父母生前购买一份终身寿险,自己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子女做身故受益人。保单具体架构如图所示: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

第一,无须办理继承权公证。

我们都已经知道,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去世后,对于需要过户的财产,继承人必须办理继承权公证才能得到,这一难关经常会阻碍子女顺利继承遗产。

终身寿险这一传承方式可以避开继承权公证的难关。具体来说,在作为被保险人的父母去世后,只要理赔手续齐全,作为受益人的子女就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领到身故保险金,而无须进行继承权公证。尤其有多位继承人时,这种方式可以大大节省时间、精力。

第二,具有税务筹划的功能。

在发达国家,很多高净值人士会合理配置人寿保险,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遗产税筹划。如果未来我国开征遗产税,人寿保险同样能起到税务筹划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这一文件,如果被保险人指定了受益人,在被保险人死亡后,其身故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而不作为遗产处理。

第三,快速拿钱,保护隐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这个过程不仅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难以保护隐私,因为各个继承人会得知遗产的分配内容,或进入诉讼程序而被外界知晓。

配置人寿保险后,一旦被保险人去世,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进行理赔,除了合同当事人,其他人不会知晓,不仅理赔的速度快,还能保护隐私。

第四,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配置人寿保险后,继承人不仅无须交纳继承权公证费,保险的杠杆功能还会使身故保险金多于交纳的保费。

方案二

保险金信托这一金融工具,同样可以帮助我们顺利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

具体来说,父母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购买一份终身寿险,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协议,将身故受益人改为信托公司,并以子女为信托受益人。保险金信托具体架构如图所示:

这个方案的好处是:

父母去世后,保险公司会将身故保险金赔付给信托公司,身故保险金会变成信托财产,之后,信托公司会按照父母的意愿将信托收益分配给子女。这样的话,父母不仅可以实现财富的定向传承,还可以激励或约束子女,实现家族的长久兴盛。

此外,这一方案同样具有规避继承权公证、税务筹划、保值增值、保护隐私等优势。

(本文内容选自《大额保配置法商攻略》。该书整理了大额保单在传承、婚姻等场景下的配置技巧,适合保险代理人以及有理财需求的人群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