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法院受理本案后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为小林始终认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一直跟父母生活,姐妹们不应该来争房产,坚持自己要占有80%的遗产份额,双方无法协商,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出嫁后的女儿能分爸妈财产吗?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出嫁后的女儿能分爸妈财产吗(不该分父母遗产吗)

出嫁后的女儿能分爸妈财产吗

建阳法院受理本案后

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为小林始终认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一直跟父母生活,姐妹们不应该来争房产,坚持自己要占有80%的遗产份额,双方无法协商。

在诉讼过程中,三姐表示不想参与到兄弟姐妹的矛盾中,主动放弃遗产继承并退出诉讼。

法院判决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本案中小林及其姐妹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鉴于小林与被继承人长期共同生活且涉案房屋系其唯一住所等因素,可以多分即继承40%的份额并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其他三个姐妹每人各继承20%的份额,小林以货币形式对三人的继承份额进行补偿。

男女平等原则,是我国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受几千年来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等封建思想的影响,在继承问题上一直存在歧视妇女的现象,特别在农村,儿子取得父母遗产是天经地义,而出嫁的女儿很难得到遗产,女性继承权往往不能很好实现。

《民法典》在法定继承一章中首先强调公民作为继承人,不分性别平等享有继承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对一些特殊情况,如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等可以多分等等。

父母不在,兄弟姐妹应是最亲的亲人

家和万事兴

请相互理解、相互扶持,且行且珍惜!

来源:建阳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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