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途经路口时要提前减速避让。几天前,襄阳一位车主驾车经过斑马线时被轿车A柱挡住视线,导致斑马线上的路人被撞倒地,好在轿的车速并不快,行人伤势并不严重。

3月25日下午2点多钟,家住南漳县的艾某驾驶小轿车沿南漳县学府路左转至凤凰大道,车辆行驶到路口斑马线处时将正在过马路的申某撞倒。

同向行驶车辆发生事故(事发凤凰大道轿车不减速)(1)

接到报警后南漳交警大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伤者申某送往医院。随后,民警将艾某带到交警大队进行询问。

同向行驶车辆发生事故(事发凤凰大道轿车不减速)(2)

艾某表示,事发前准备送孩子前往医院看病,车辆行驶到事发路口时车速本身就不快。当时行人处于车辆A柱盲区,并没有看到行人,直到听得“砰”的一声才知道撞了人。

同向行驶车辆发生事故(事发凤凰大道轿车不减速)(3)

同向行驶车辆发生事故(事发凤凰大道轿车不减速)(4)

事后警方认定,艾某经过路口时没有仔细观察,减速让行,导致事故的发生,应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

同向行驶车辆发生事故(事发凤凰大道轿车不减速)(5)

交警提醒:车辆转弯或掉头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后方、前方车辆与行人,避免因车辆A柱、B柱遮挡形成视线盲区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记者:张教辉 通讯员:邓丽

编辑:小花 审核:彭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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