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疫情当前,许多公共场所都要求出示健康码方能进入,然而由于“扫码”的问题,却闹起了一起纠纷。2021年7月的某日,陈某准备进入某写字楼上班,该写字楼物业的保安要求陈某出示健康宝扫码记录,然而陈某由于自己快要迟到,不愿扫码想要直接进入大楼,遂与保安发生口角。后陈某一气之下从自己的公文包中拿出裁纸刀将保安的肩部扎伤,并在对该名保安拳打脚踢。后现场人员报警将陈某控制住,经鉴定,该名保安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陈某人民币一万余元。

大连君安国际持刀伤人(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1)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拒绝配合扫码?伤人获刑!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案中,陈某所在公司的写字楼要求进入该写字楼的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扫码记录,但由于陈某想要跳过该步骤直接进入大楼,于是和该大楼的保安发生冲突,后陈某一怒之下用裁纸刀将保安肩部扎伤并对其进行殴打。故陈某的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遂根据陈某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大连君安国际持刀伤人(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2)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拒绝配合扫码?伤人获刑!

【瀛台律师提醒】

疫情当前,我们应当积极配合防疫检查,若拒不配合防疫检查甚至在公共场所闹事,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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