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近年来,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楼盘并没有竣工完成,开发商在就已经在售卖房屋的现象日益盛行,此时,国家政府部门也出台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政策,用以保护官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定义】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暂时不能办产证(产权转移登记),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意义】是为了告诉其他人,这房子,某人已经先买下了。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例如一房两卖),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
【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
【谁来申请预告登记】原则上,应该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但是,当预售人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时,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主管行政部门】在商品房预售时,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预告登记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有预告登记约定的除外)。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凭证】
预告登记证明由购房人持有,待房屋可以进行产权登记时,凭预告登记证明等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相应的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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