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的购买可能会是其中一环固定资产购入时,作为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根据受益对象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入损益科目,影响企业的利润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和方法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是什么?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是什么(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和方法)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是什么

导读: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固定资产的购买可能会是其中一环。固定资产购入时,作为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根据受益对象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入损益科目,影响企业的利润。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和方法是什么?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和方法

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条件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方法。

(2)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3)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4)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2015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会计和税法折旧年限不一致要调整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的规定:“ 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二)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和方法是什么?以上是我们列举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条件,满足以上的条件,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一般是两种: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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