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邢哲夫
我们说中国是礼仪之邦。逢年过节要祝贺,这是礼,吃饭聚会要敬酒,这也是礼。尊敬师长,尊敬领导,这些都是礼。那么礼仅仅是这些外在的礼节吗?其实并不是。我根据古人的看法,归纳出了礼的三种本质特征,第一是尊重,第二是节制,第三是规则。
我们先讲尊重。应该说,尊重他人是礼最本质的特征。人性最大的弱点是什么?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不考虑他人的感受。那么礼的精神就是充分尊重他人的感受,以他人为中心。所以我们的“面子文化”,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好的,因为给面子也是考虑他人感受的一种,面子也是他人的基本的尊严。这种尊重并不只是下对上的尊重,或者只是平级之间的尊重,也包括对地位低于自己的人的尊重。《礼记》有一句话“礼者,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这个自卑不是内心自卑,而是让自己谦卑。谦卑地对待别人,就是对别人的尊重。那么即便是挑担子的挑夫,卖杂货的货郎,他们也是有尊严的。对他们我们依然要尊重。所以古人其实也是有平等思想的。刘少奇同志对淘粪工人时传祥同志说“你掏大粪是人民的勤务员,我当主席也是人民的勤务员。”每个人只要是劳动者,只要不是寄生虫,都应该有他的尊严,我们也应该对他有必要的尊重。
“礼”的另一重意义就是节制。《史记》有一句话“礼以节文”,《礼记》也说礼是“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我们常常说要节制欲望、节制嗜好,但是古人认为,不仅不好的东西需要节制,连好的东西也需要节制。最常见的就是我们说的“节哀顺变”,亲人去世为他们悲哀,本来是人之常情,也是一种好的情感,说明你对亲人的爱,但古人认为哀伤过度也是不对的。《礼记》有一个故事,曾子为他的父亲刚刚去世,曾子悲痛得七天不吃不喝。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子思说,哀伤不能超过了礼啊。不吃不喝三天就足够了。
我平时喜欢看破案剧,看这些片经常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但有个案子看得我特别揪心,还看哭了。这就是李幼斌主演的刑侦剧《情有千千劫》里面的一个案子。凶手叫夏秋红,她是一个叫张磊的孩子的母亲。她本来是会计,但因为儿子考上了大学,为了照顾儿子,她辞去了会计的职业,宁愿做大学宿舍的清洁工,后来他儿子在全国物理竞赛中拿了第四名,母亲听说前三名就有资格出国留学,但假如前三名中有人放弃或者发生意外,后面的可以替补。那么她知道后,就动用她不知哪来的超高智商,用非常巧妙的办法把第三名的女生杀死了。但电视剧里的这个母亲却让人恨不起来,因为她确实很苦,也确实很爱她的儿子,当然这种过分沉重的爱激起了儿子的排斥,儿子都不愿意在众人面前承认她是母亲。儿子的冷漠也伤透了她的心。有一次她对她儿子讲了一个故事,一个王子爱上了一个少女,但是一个老巫婆为了使坏,就用魔法指使少女,让少女对男孩说,你把你母亲杀死,我就答应你。这个王子果然照办了,还把他母亲的心脏掏了出来。但王子飞奔向那个少女的路上摔倒了,这时他手中母亲的心脏说话了:摔疼了吗?
那么这几个故事说明了什么问题?母爱当然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但是即便是最美好的东西也需要节制,不然就变成了溺爱,就变成了对孩子的骄纵,甚至变成了像夏秋红一样的犯罪。夏秋红和王子的母亲,都是因为缺乏对母爱的节制而走向不幸。而节制就是古人说的礼。
“礼”还有一重意义就是规则。很多人说我们中国是人情大国,不尊重规则。其实礼同样也是一种规则。当然它不是潜规则,礼也是显规则。而且礼其实也包括法律。国学大师章太炎说,礼不仅包括礼仪,还包括制度、官职、法律。所以说尊重礼,就是尊重规则。我们讲的“礼法”,礼和法是互为表里的。比如最近热映的《我不是药神》。对于“卖假药”的行为,曹警官理应对程勇绳之以法,但对于程勇拯救病人于苦难的义举,惩罚又显得过分不近人情且过于残忍。在这种纠结中,曹警官选择了退出案子。曹警官不徇情枉法但又主动退出案子的选择,是符合儒家精神的。《孟子》里也有一个十分相似的故事,那就是“舜窃负而逃”:舜是远古的圣王。孟子的一个学生有一天问孟子:“如果舜的父亲犯了罪,舜应该怎么做呢?”其实舜作为最高领袖,怎么选择都是可以的,但是孟子的回答却相当奇特:“舜应该让那位叫皋陶的法官将父亲抓起来,然后舜自己再偷偷将父亲劫出来,并背着父亲逃到海滨无人的地方,终其天年。”舜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舜试图折中人情和法律,而不是为了一个而牺牲另一个。在这个故事里,舜为了救他的父亲,尽他最大的所能尊重了法律,没有用自己君王的特权干涉皋陶的执法,相反,他让出了天下至尊的王位,这样他就不是以一个君王的身份犯法。当然,如果他完全尊重法律,那他的父亲就要在他的统治下被逮捕甚至砍头。所以舜的做法是在一种极端的状态下仍然保持尊重法律又努力顺应人情的表现。
那么讲到礼,有的朋友可能会想到新文化运动“吃人的礼教”,又有一些女性朋友会想到旧社会对女性的种种歧视和摧残。那么传统文化真的歧视女性吗?大家可能会想到孔夫子那句臭名昭著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廖明春教授从文献的角度,告诉我们,这句话的正确含义是“像小人一样的女子难养。”其实不用文献分析,逻辑上也可以理解。孔子孝不孝顺,孝顺。孔子的母亲是不是女人,是。那么孔子会说自己的母亲难养吗?不会。这就完了。还有男尊女卑的观念,他其实对应于《周易》的“天尊地卑”。那么《周易》里天的德性是什么?自强不息,地的德性呢?厚德载物。你能说厚德载物卑贱吗?我认为这个卑,理解为谦卑会比较合适。古代中国最被人批判的现象恐怕就是女人裹小脚。其实有历史文献证明,裹小脚的发明者是南唐后主李煜。在这之前的女性并不裹小脚。四大美人没一个裹小脚。那么李煜的这种趣味属于变态,不能让传统文化来背锅。而且宋代的那些存天理灭人欲的哲学家,比如程子、朱熹,他们恰恰是反对裹小脚并且严禁自己的妻子女儿裹小脚的。所以说传统文化至少不存在歧视女性,摧残女性。但确实存在一定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由农业社会的特点决定的。农业社会的男耕女织的分工决定了男主内女主外的格局。这不是男性和女性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还是马克思说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选自本人讲稿《传统文化与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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