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看,这都是之前家里被淹的照片,马桶堵满了,家里到处都是粪水,整个一楼都被淹了。”家住巴南区曦圆·柳镇小区的徐先生拿着手机对记者讲起了自己糟心的经历。“这是去年10月份主下水道反水时家里的照片,今年1月16日家里又出现了类似情况。”徐先生表示,因为此事家里一楼全部被淹,木地板、床、家具、电脑都受到损坏,更换木地板、粉刷墙壁花了不少钱。他认为物管对此负责,但物管方表示这不是他们的责任,于是徐先生找到了上游新闻热线966966/上游新闻APP,希望能够获得帮助。

三个月家中被淹两次

徐先生的家在巴南区曦圆·柳镇小区一栋小高层的底楼。他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第一次家里开始出现下水道反水的情况是在去年10月13日傍晚左右,“当时我们就在联系物管解决,但物管态度并不积极。因为这个下水道为共用主管道,为避免因楼上住户使用导致反水更严重,我们想先关闭整栋楼的总阀,但物业一直没有协调好。后来我们在报了警才关了总阀,这可以查到出警记录。”

二楼反水一楼被淹是谁的责任(上游帮忙下水道反水一楼住户家中被淹)(1)

△徐先生家当时的情况。受访者提供照片

原本徐先生家中的情况有所缓解,但第二天一早在堵塞没有得到有效处理的情况下,物业又打开了整栋楼的总阀,这让徐先生家反水情况进一步恶化。“本来只淹了卫生间,结果开关一开,水越来越多,把卧室、过道都淹了,后来还是我们自己找人进行清理。”

徐先生表示,去年10月那次的都是粪水,味道非常重,后来他重新安装了家里的部分地板,找人粉刷了墙壁。“算起来我们一共损失3万多元,当时物管一个保安队长来我家,口头承诺会赔偿损失,我们也向物管提交了损失清单,但到目前为止物管只给了2000元疏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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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处理堵塞的情况。受访者供图

今年1月16日,徐先生家中再次出现反水情况,“这次没有上次严重。虽然上次堵塞后物管找人来进行了疏通,但我担心管道问题没有彻底解决,长期这样折腾谁都受不了。”上游新闻记者在徐先生家中看到,一楼部分墙壁依然潮湿,还存在裂缝、发泡的问题。

徐先生:小区物管应承担部分责任

徐先生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去年10月首次反水时,徐先生家原本不会遭遇这么大的损失,但因物管方没有与楼上业主做好协商工作,在下水道堵塞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的情况下自行打开总阀,才导致家中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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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用旧床单挡水。受访者供图

他还指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中提到,“物业服务企业在自身经营管理范围内对其他服务区域的人流干道、消防通道、化粪池、电梯等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处理,并发出警示”,显然物管方并没有做到这点。

徐先生认为,自己缴纳了物管费,物管有义务去和楼上其他住户协商沟通共同承担损失,毕竟下水道堵塞并非自己的问题,但物管方迄今为止都没有做此事。所以,徐先生认为自己家里遭受的损失,物管方要承担部分责任。

物管方:徐先生家遇反水与物管无关

徐先生透露,在向上游新闻反映家中情况前,自己和家人已多次前往物管协商,希望能够解决赔偿问题,但物管坚持认为错不在自己,拒绝任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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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刷墙壁部分起泡。

上游新闻记者又与徐先生一起到小区物管了解情况,小区物管方蒋经理也承认是共用的主下水道堵塞造成徐先生家反水,但管网堵塞是由沉降造成,不属于物管方的责任,而且化粪池的下水道物管方也有进行日常维护,有清掏录和照片为证,但是蒋经理拒绝透露物业公司一年清掏几次。

至于由物管方出面,向共用管道的邻居商议索赔一事,蒋经理表示,物管方可以根据徐先生提出赔偿金额,去向共同使用管道的业主协调,让大家分摊赔偿,但也要楼上业主愿意赔才能赔。

蒋经理还透露,物管方面之前也向街道物管科、住建委反映过本次小区堵塞的情况,但徐先生提出上万元的赔偿金额太高,相关方面表示无法用大修基金进行赔偿。蒋经理还告诉徐先生,如果他实在要索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专业律师:徐先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索赔

上游新闻记者在浏览相关新闻后发现,国内有不少类似徐先生遭遇的一楼业主,通过民事诉讼向楼上业主、物管公司索赔成功的案例。

从这一系列案例来看,物业公司未能保证下水主管道畅通导致业主遭受损害,构成不作为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除非物业公司能够查明下水主管道堵塞的原因,找到直接侵权行为人,才能够免责。

对此,上游新闻记者咨询了北京金开(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勍。刘律师表示,徐先生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索赔,此事关键点在于损失的计算和侵权主体的确认。

至于刘先生是否该告物管方、是否要加上楼上业主,甚至小区的施工方等等,刘律师说,“要确定以谁为被告,首先需要鉴定下水道反水的原因是什么?根据鉴定结论,确定侵权主体再提起诉讼。或者徐先生可以将认为有责任的主体均进行起诉,在诉讼中由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再根据鉴定结论撤销或者追加被告。”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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