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醉驾曝光(厦门市民奖励标准提高)(1)

司机醉驾被查处

  即日起,交警部门对举报醉驾、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提高奖励标准,其中对举报醉酒驾驶的奖3000元现金,对举报酒后驾驶的奖1000元现金。警方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打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我市交警部门持续推进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工作,已经通过110、12123平台收到多起举报线索。接报后,警方第一时间对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核查,并对查实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且按规定对举报人进行现金奖励,取得良好成效。

司机凌晨醉驾被查处 举报人获得现金奖励

  1月29日凌晨4点多,交警支队湖里大队接群众举报,在东渡路和旭路路口有一部闽C82W××轿车,驾驶人疑似酒后驾车。接到举报后,中队立即指派警力赶往现场,发现闽C82W××小轿车停在路边,驾驶人黄某坐在路边打盹。交警将黄某叫醒,询问他是否喝酒。见到民警,黄某承认自己喝了酒,但是拒不承认自己有开车。民警要求他说出是谁开的车,他又只是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来。

  随后,交警通过查看沿途监控等措施,查实就是黄某驾车来到此地。经吹气酒精检测,黄某酒精含量为87mg/100ml,后抽血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值达193.68mg/100ml,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面对监控事实,黄某承认自己是酒后开车,称在公司聚会上喝了酒,随后准备开车回家。民警对黄某醉驾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目前黄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湖里交警立为刑事案件侦查,黄某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获得现金奖励。

发现醉驾毒驾违法改装等 可通过110、12123举报

  《厦门市市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重修版自去年8月10日发布以来,市民积极支持、踊跃参与,对发现的客货车严重超员超载、醉驾、肇事逃逸、改装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交警部门昨日表示,在前段时间发动市民积极参与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交通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即日起,交警部门提高奖励金额,从原本规定举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0元现金,提高至3000元现金,对举报酒后驾驶人员的奖励金额提高至1000元现金。

  交警部门表示,举报奖励办法有助于进一步有效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的发生,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对心怀侥幸心理的驾驶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警方呼吁市民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若发现醉驾、毒驾、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超载、违法改装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12123语音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相关新闻】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最高可扣减6分

  公安部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条款。

  《办法》还推行了学法减分措施,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后累积记分未满1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并达到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记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三日内累计满三十分钟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1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现场学习满一小时且考试合格的,一次扣减2分。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的,满一小时为一次,一次扣减1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最高扣减6分。

(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 通讯员 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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