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日报原标题:正确处理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乡村振兴与城镇化?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乡村振兴与城镇化(正确处理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

乡村振兴与城镇化

来源:河南日报

原标题:正确处理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

“郡县治,天下安”。2022年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无疑对进一步激活多种要素资源,推进乡村振兴意义非凡。

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长期以来,不少人在这一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或者错误认识,其中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把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对立起来、割裂开来,看不到二者的协同性、一致性。如有人用乡村振兴来否定城镇化,认为乡村振兴是对城镇化过度发展的一种纠正;有人认为乡村振兴只是农村的事、农民的事,主张离开城镇化来搞乡村振兴。要正确推进、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建设的关系问题。

充分认识城镇化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乡村现代化只能是在工业化城市化起步之后,通过现代生产要素和生产方式导入传统乡村得以实现。决定一个国家乡村现代化能否实现、步伐快慢的不是传统乡村的基质条件,而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水平。离开城市化去孤立地推进乡村现代化,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中是行不通的,而且会在人口布局、产业发展、劳动就业、产权管理等方面出现系统性错乱。很显然,乡村现代化必须纳入城市化总体框架中进行考量。乡村振兴离不开城镇化,乡村振兴是在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的现代化进程中进行的。城镇化建设既是经济社会发展演变的一种规律、趋势,也是乡村振兴的一种必由路径。未来我国城镇化率将持续提高,预计2035年将达到75%左右,届时乡村人口将由现在的5亿下降到3.6亿,城镇人口则同步由9亿增加到11亿。很显然,乡村振兴离不开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过程必然伴随着个别村庄消失、村庄结构重组、部分农民市民化、部分农村城市化这一过程。因此,对待部分农村消失、部分农民“上楼”问题需要理性看待,这既是城镇化的必然要求、规律使然,也是乡村振兴的内容之一。

用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推进乡村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标志着从2002年开始我国调整城乡关系的政策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到构建新型城乡关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转变。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该一号文件还为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作了明确的阶段性划分,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2021年6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有序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这些政策文件的出台,意味着目前在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时要充分考虑到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背景,在构建新型城乡关系的基础上思考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和方法。坚决破除城乡二元分割的经济运行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协调发展、融合发展。通过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广大乡村变成投资创业、生产生活的乐土,吸引资本下乡、技术下乡、人才返乡入乡。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城乡融合发展中振兴乡村。

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协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将城市的资本、人才和技术优势与农村的资源和生态优势有机结合。县城是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作用,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在注意加强县城建设的同时,还要特别注意加强农村的中心镇、特色镇建设,这是实现城乡融合、农民就地城镇化的有效路径。为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要进一步深化城镇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解决好进城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要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随迁家庭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总之,要让部分农民在转变成市民的过程中,实现经济富裕,过上更美好的生活。

对城镇和乡村布局进行统筹谋划、一体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把城镇与乡村贯通起来,一体规划,一体化建设。乡村建设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配置公共资源。构建以县城为龙头、中心镇为节点、乡村为腹地的县域发展体系,形成分工有序、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结构协调的县域发展空间结构。村庄建设规划应当符合乡村振兴规划要求,科学安排布局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注意搞好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

(李太淼,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责任编辑: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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