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创新产业集聚(以法治赋能产业发展)(1)


为建设优势更优、特色更特、强项更强的特色产业园区,集聚产业创新要素资源,优化全产业链生态环境,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9月23日,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浦东新区推进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0月15日正式施行。“作为上海市首部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建设的法律性文件,也是浦东新区首部聚焦经济产业发展的管理措施,这部管理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浦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理念,将进一步促进浦东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宇青如是介绍。


强化资源统筹

特色产业园区的发展,“创新”是手段,“空间”是关键,这两点在这部管理措施制定过程中都得到充分重视。“特别是在资源配置、空间保障方面,体现出浦东改革的引领性和创新性”,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在审议时表示。从内容来看,《规定》主要有三大创新:


创新空间留白弹性适应机制。

《规定》贯彻“底线约束、内涵发展、弹性适应”的发展模式,明确符合产业规划的优质项目,可以在战略预留区落地。这一举措将进一步破解产业发展面临的“空间稀缺”瓶颈,充分保障浦东特色产业园区发展空间。


创新资源要素统筹配置机制。

《规定》明确由区级层面统筹配置特色产业园区内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资源性指标。从原有的市场主体“逐一向部门求票”转变为指标管理部门“主动一揽子供票”, 推动政府资源配置管理制度变革。


创新产业用地出让定价机制。

《规定》贯彻引领区文件精神,明确支持特色产业园区采用新型混合用地方式出让土地。这一举措将“土地质量”和“产业潜力”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的效益,促进浦东特色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优化运营模式

浦东特色产业园区经过多年发展,已成功创建16家市级和12家区级特色产业园区,成为带动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动能转换的“领头雁”。在浦东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的大背景下,此部管理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区域核心产业、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为浦东实体经济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注入强劲动能”,区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内容来看,《规定》聚焦浦东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发展需要的“规划、管理、运营、创新、服务保障”等五个关键点,着力构建特色产业园区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优化特色产业园区运营机制。

《规定》明确提出支持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的各类园区开发运营主体或行业领先的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发展工作。这一举措将吸引更多知名投资机构参与浦东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动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进一步提质升级。


优化项目引进培育支持机制。

《规定》明确将制定创建标准,建立园区储备库,指导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创建市级特色产业园区。这一举措将推动浦东区域特色产业园区朝着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形成特色明显、层次合理、功能集聚的园区产业生态。


优化支持政策高效供给机制。

《规定》还提出支持纳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范围、支持纳入市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目录、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居留落户等服务保障、提供金融资本支持等一系列举措,通过更大力度的政策供给,为特色产业园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帮助区域内特色产业园区实现更好发展。

来源:浦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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