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车窗内“惊现”多人面孔,一辆核载11人的中型客车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
4月27日7时17分许,河东支队中山门大队交警在昆仑路与富民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中型面包车后车窗内,出现了三名男子的正脸。“正常乘车肯定都是面朝行车方向的,这就很奇怪了。”车内人的“背向坐姿”,令交警怀疑该车存在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经交警拦截核查,确认这辆核载11人的中型普通客车,包括驾驶人在内,一共乘坐了17人,超员6人。据了解,车内乘坐的都是到附近某工地施工的工人,由于驾乘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认为“挤一会儿不会有危险”,遂出现了车内人员“背靠背”挤乘的行为。
该车驾驶人因构成“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当场被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随后,交警责令该车驾驶人联系其他车辆将车内的超出人员进行安全转运。
超员后果多危险
超员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超员机动车极易引发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管部门治理的重点。但由于一些驾驶人或乘车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超员载客、乘坐超员车等情况屡屡发生。
据相关数据显示,无论是哪种车型的机动车,在实际乘坐人数超过核定人数的情况下,总重量都会超过车辆能承受的限度,车辆重心位置发生改变,减速、刹车,制动性能减弱,稳定性随之下降,一旦遇突发情况很可能发生翻车、侧滑等事故。而超员车内超出的乘员未系安全带,一旦发生事故,极有可能被甩出车外加重事故损害后果,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
交警提示
超员行车危害极大,为了自身安全,出行一定不要乘坐超员车,如发现超员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对于超员违法行为,一经查处交警一律严格依法处罚并纠正。特别是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员的,还将依法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
来源: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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