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愈之
李大叔以卖玉石为生,他去过很多城市,和很多的人打过交道,他只有初中文化,平日里也不爱看书,但谈吐并不粗俗,社会上三教九流的人都爱往他家里跑。一来他总能好酒好菜好招待,二来他有一种叫作“和谁都处得来”的超能力。
这不,那会儿我们家刚搬到新小区,晚饭外出散步时,在小花园里和他以及他太太打了几个照面,聊了几句天,便接到他“来我家坐坐”的邀约。
他觉得阅人比阅书有意思多了,他想认识我们。
那年我只有十六七岁,满脑子都是三角函数、必背的古诗词和需要记住的几千个英语单词,我奉信开卷有益,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视为真理。一听到他不爱读书,就对他的印象大打折扣。何况健谈归健谈,和他聊天的主要是我的父母,除了“你们能不能快点儿聊完”,我脑海里不再有别的想法。
之后的日子里,我们家和李大叔家成为了朋友。而当那些“必背”的东西成为记忆后,我渐渐发现李大叔也有过人之处。
他吃过很多特色小吃,其中一些他已经忘记了名字,但他能够把它们的样子描述出来,每次和他看《舌尖上的中国》,他都能发出惊呼:“呀,那是我在某地吃过的,原来它叫这名字!”他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却能把“我有一个朋友”作为开头的故事讲得或惊心动魄或催人泪下。他喜欢喝茶会客,听别人讲述他们的经历,他觉得这样等于自己也把事情经历了一遍。
有一回他说每一次讲述都是一段旅行,每一段旅行都有血有肉。我说叔叔你真文艺。他说这是因为最近新认识了几个文艺小青年。
李大叔比我大二十岁,我理解不了他的世界,但他能看出我的小心思。
他说:“你们这些爱看书的小青年好奇怪,你们喜欢书本,更喜欢阅读它们的人,你们有自己的世界,可又似乎不太欢迎和你们处于同一个世界的其他人。”
我愣愣地听着,不知道怎么接这茬儿。
过了一会儿,我小心翼翼地问:“那你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为爱读书的人吗?”他说:“她爱喜欢不喜欢,反正都是看待世界的一种方式。没有好坏,无关对错。”
可是有很多很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重要到用“你是否读书”来将人群分门别类,差别对待。比如曾经的我。
我依旧会觉得阅读很重要,因为对我来说,这是了解世界最快捷最便利的方式。
但我想,像李大叔那样,用“阅人”代替阅书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式。而更多的人,在旅行中、在工作中、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找到他们了解世界的方式,并且互相之间有包容,或许这才是更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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